试论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文献述评

时间:2021-03-07 16:25:53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试论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文献述评

  【论文关键词】家族企业 治理结构 演进

  【论文摘要】随着家族企业的高速发展,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一直是学者研究的重要领域。通过对我国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自身效率、演进和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的文献综述,提出了该领域研究的重点和未来值得关注的地方。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家族企业逐步被学者所关注。九十年代后,随着对家族与非家族企业的绩效比较研究开始,家族企业成为一个独立的学术研究领域(B.Bird & H.Welsch,2002)。
  在我国,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化的完善大部分功劳应归结于我国私营经济的壮大和发展,而绝大部分私营企业都是家族制。家族企业往往凭借一个创意或捕捉到一个市场机会,使企业获得迅速发展。在发展初期有着其他形式的企业组织不可比拟的优势,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家族企业逐步失去原有的优势,而自身存在的一些弊端也日益突显。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是保证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通过对国内外成功与失败的企业发展轨迹变化的分析充分证明,家族企业的兴衰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因此我国家族企业必须根据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对家族企业进行治理结构变革,加快家庭企业制度性变革步伐。
  美国学者沃德(Ward,1998)指出,拥有有效治理实践的家族企业更有可能去做战略规划和继任计划。一般来说,这类企业成长地更快,存续时间更长。在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的研究起步较晚,随着学者理论的深入和现实企业出现的一系列公司治理问题,逐步认识到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特殊性,并对其优劣性、构成要素演进机理以及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进行了探究。
  一、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效率研究
  关于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研究起初主要是集中在家族企业的特征以及有效性和局限性上。王迎春(2002)认为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特点是企业所有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控制、有利于迅速决策、企业员工管理家庭化以及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等,并对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有效性进行了理论分析。王谦(2002)基于10家左右家族企业指出,我国家族控股上市公司有三个特点:一是资产规模偏小,仅为整个市场平均水平的一半;二是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每股税后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ROR)高于股市平均水平;三是家族控股的“一股独大”现象比国有控股公司更为严重。杨大楷和韩其成(2003)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对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特征进行了剖析,认为相应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家族企业的不同成长时期既呈现出优势的一面又呈现出劣势的一面,但其效率本身并无绝对的高低之分。分析思路与前面相反的是吴广海和崔林(2003)、朱正浩(2005)等从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本身存在的缺陷进行了探析,提出了相对应的完善措施。王秋兰(2006)认为,家族企业两权合一的效率是不确定的,家族企业两权合一式的治理结构的效率取决于成本和收益的比较,而成本和收益的大小又决定于家族成员的能力及行为取向;但至少从目前看,中国家族企业两权合一是有效的,在经理人市场和公司控制权市场缺位的情况下,要继续维持其有效性。
  二、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构成及演进
  早期对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研究重点依托交易成本理论,认为企业、市场都是作为治理结构而存在的。根据陈凌(1998)的判定,家族也是一种治理结构,由家族成员之间的长期契约所构成,实现了家族内部的有机团结。由于家族企业的特殊性,上市家族企业在表面上呈现着与一般上市公司相同的治理结构,但是一般的委托代理理论又难以解释其内部的治理问题。
  张余华(2002)依托构建的三环模式(企业、家庭、所有权和经营权),基于企业生命周期对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形成与发展过程进行了分析,指出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应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集中使家族企业产生更有效率的运营和更优的结果。按照这个思路,卓越和张眠(2003)也基于家族企业生命周期的三个阶段,从所有权结构、控制权分配和治理结构三个维度一般性地分析家族制企业的变迁,分析发现中国家族企业的从整体上来讲正处于准古典家族企业阶段。于立等(2003)也同样对三环模式中三维演进就行了理论分析并认为家族企业与现代企业的概念并不矛盾,关键是要有一套健全、有效的治理模式;职业经理人的匾乏也使家族治理能够继续延续以及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演进的一个关键性麻烦是接班人班人问题。钱海婷(2008)增加了管理岗维度,从四维度来分析治理结构的演变,认为治理结构的不断演进推动了家族企业的成长,家族企业在发展初期并不一定要实行股权多元化来促使企业发展,但从长远观点来看,是必然的,也符合企业成长的路径。
  林乐芬(2003)从资本结构角度对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路径分析,认为家族企业呈现出家族主导型治理模式:家族成员是家族企业股权的绝对拥有者、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占有者。后来许多学者从不同影响因素对家族治理结构的演进就行了探析,例如许莹和黄宇驰(2008)的基于嫡理论分析,王岚等(2009)的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分析,甘德安的复杂性自组织理论分析,李晓菲(2010)的社会资本分析以及边文霞(2011)的基于企业契约理论的博弈分析。


  李春玲和王化成(2004)分析了上市家族企业治理中控制性大股东的影响,大股东利用控制权获得“控制权共享收益”和“控制权私人收益”。蔡会明(2004)以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所有权结构的变化,提出家族企业的发展分为业主制阶段、准家族制阶段、混合制阶段和公众公司阶段四个阶段,并认为家族企业的所有权结构不断变化是其内部治理结构演进的内在动力。
  吴炯(2011)认为家族企业是一组具有分立特征的治理结构的集合,其特有的构建基础是家族社会资本,而家族社会资本具有较强的资产专用性,进而家族社会资本专用性就成为家族企业分立治理结构选择的关键因素,提出家族企业包括家庭科层企业、家族连带企业和家族仲裁企业三大类,它们对应的是统一治理结构、双边治理结构和第三方治理结构并进行了案例研究加以检验。沈纯(2011)以江、浙、沪三地6家家族企业的实地访谈为主,综合运用典型案例分析和多案例逐项复制进行研究,发现家族企业产权在启动期时,呈现一定程度的分散,成长期时越来越集中,到成熟期家族企业产权将逐步由高度统一向分散发展,主要形式是上市;管理控制权在启动期时有一定程度的分散,成长期时管理控制权逐步集中,成熟期时有逐渐分散的趋势,分散到职业经理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