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之于理,动之以情-试论音乐课的情感教学

时间:2020-09-01 16:25:25 音乐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晓之于理,动之以情-试论音乐课的情感教学

毕业论文

绪 论

音乐是非语义性的信息,它的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为人们理解和表现音乐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它是听觉的艺术,情感的艺术,审美的艺术。音乐的特性决定了它的教学是1种精神上的、人文修养的教学,其教学活动的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艺术修养,陶冶他们的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以美育为基本属性的音乐学科,在其教育、教学的形式和过程中,与其它学科有着显著的区别,那就是:淡化教育活动中那种赤裸裸的知识传递,取而代之的是师生双方主动投入,互相吸收的进行情感交流活动,并视这种活动本身为教育目的之1。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音乐,即是1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质就是情感审美。情与美的这种不解之缘,决定了音乐教育的根本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所以,音乐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学生在美的世界里感受真、善、美,感受喜、怒、哀、乐、敬、爱6种心情。那么在音乐教学中,就应把握作品中泻泄奔腾的`感情激流,领悟音符里跳动着的感情脉搏。这样,呈现在学生面前的就不再是抽象枯燥的音乐符号,而是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了。因此,情感教育是音乐教学的灵魂。
然而,就教育现状而言,音乐教育由于没有升学考试的外力推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就成了学生学习音乐的主要动力,甚至是唯1动力。而音乐教师,尤其是中小学音乐教师,却因为没有这方面的压力,于是将音乐课简单化、程式化、刻板化,使音乐教学充满了理性主义色彩。这样,音乐成了没有灵气,没有感情,脱离生活的“木乃伊”。学生在紧张的学习过后,渴望激发与发泄潜在的情感也受到了抑制。因此,这种缺乏真情实感的音乐教学是决不会培养出真正优秀的心智健全的学生的,也容易使学生产生厌烦情绪,进而使音乐教学走向歧途。因此没有情感的音乐教学是不存在的,成功的音乐教学必然蕴含着丰富积极的情感教学成份。
当今,音乐的情感教学不断受到人们的重视,而教学活动中的情境创设也开始倍受关注,因为它是音乐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发学生产生学习欲望,培养学习兴趣,形成自主学习的最佳途径。所以音乐课的情感教育和情境创设密不可分。情境创设是情感教学的最佳手段,为培养学生欣赏美,体现美,创造美创造了条件。在实施素质教学的今天,音乐课作为培养学生“情商”——EQ的最佳手段,它的地位更为重要。在音乐教学情感过程中如何创设音乐情境,实现培养情商的目的,是摆在音乐教师前面的首要任务,只有了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才能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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