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外面入去”的儒学体系

时间:2020-08-26 14:44:49 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朱熹“外面入去”的儒学体系

  

儒学发展到宋代,出现了两个新的范畴,一是“气”,一是“理”。张横渠和发展了以前的元气说,创立了一个以“气”为基本面貌的儒学体系,指明“知太虚即气,则无无”(《正蒙·太和篇》),宇宙是一个“气”的宇宙,是“气”的浮沉、升降而凝聚消散再凝聚再消散的无限循环往复的过程[1];仁圣境界是一种以“天下一气”为基础的“民胞物与”[2]境界。二程则发展了以往有关“理”的思想资料,创立了一个以“理”为基本面貌的儒学体系,指明天下“无实于理者”,宇宙是一个“天理”流行而众理纷呈的宇宙;仁圣境界是一种以“天下一理”为基础的“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这两个体系既有相通之处,又有不同之点。但由于它们是两个独立的体系,所以其不同并不妨碍其相通。到朱子这里,便要把这两个独立的体系同一起来,这符合儒学发展的要求,也是朱子毕生心血之所在。当然,最终朱子有没有真的把它们同一起来,却是出乎朱子预料的。

一、理、气、心

朱子是一个诚明两进的学者,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创立了一个庞大的体系。由于他学问精进不已,学术活动的时间跨度大,在一些重要问题上难免有许多前后不大一致的说法。陈来先生在《朱熹哲学研究》一书中,对朱子学术的发展进程作了细致精到的分析,对那些不一致、有发展的地方进行过疏理。这里我们就不再赘述,而只从总体特征上分析他的。

朱子在李延平门下,没能体认到喜怒哀乐未发以前的气象究竟是什么,没有认识到喜怒哀乐未发之中,而延平又着力引导他去理会“分殊”,这就促使朱子走上了一条纯思的知性学术道路。朱子继承和发展了程伊川发扬的《易传》“一阴一阳之谓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思想,十分注重“形而上”“形而下”的区别。他认为,“形而上”是本,是体,“形而下”是末,是用;两者是紧密相联的,“形而上”就在“形而下”之中;但是又不能把它们混同起来,它们是不相离但又不相杂的,是两个层次上的东西,一定要在思想意识中把它们分开。朱子把这种纯思的分析,用于他的哲学体系,使他的哲学思想呈现出鲜明的绝对二分面貌。

朱子认为,宇宙是一个气的世界,也是一个理的世界,理与气密不可分地结在这个世界中。但是,理是形而上的东西,是道,是宇宙万物之本;气是形而下的东西,是器,是生成万物的质料。它们之间有明显的分际,不能把它们混淆起来。他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其性其形,虽不外乎一身,然其道器之间分际甚明,不可乱也。……此义理之原,学者不可不审。”(《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58·答黄道夫》)在一般情况下,理与气是结合在一起的,“有是理,便有是气”,“但有此气,则理便在其中”,“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朱子语类·1》)。但是在朱子看来,见理气为一体,这只是表面现象,再深究下去,则应该看到,理贞定恒一,气聚散非常,理是体,气是用,理是本,气是末,因而理在先气在后。他说:“理未尝离气,然理形而上者,气形而下者。自形而上下言,岂得无先后?”,“此本无先后可言。然必欲推其所从来,则须说先有是理”,“理与气本无先后之可言,但推上去时,却如理在先,气在后相似”(同上)。有学生问他,这样说来,是不是就可断定先有理后有气呢?他解释说:“不肖如此说。而今知得他合下是先有理后有气耶?后有理先有气耶?皆不可得而推究。然以意度之,则疑此气是依傍这理行。及此气之聚,则理亦在焉。要之也先有理。只不可说是今日有是理,明日却有是气。也须有先后。且如山河大地都陷了,毕竟理却只在这里。”(同上)因此,朱子认为从本原上说,应该可以断定“有是理后生是气”,“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先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同上),“若论本原,即有理然后有气”(《文集·卷59·答赵致道书》)。从现实的实际事物的角度看,理与气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是合二为一,结成一物;但从本原上看,在思维和逻辑中,它们则绝对是二种东西,可以离开气去独立考察理,决不能把它们相混同。他说:“所谓理与气,此决是二物。但在物上看,则二物浑沦不可分开各在一处,然不害二物之各为一物也。若在理上看,则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其理而已,未尝实有是物也。大凡看此等处,须认得分明,又兼终始,方是不错。”(《文集·卷46·答刘叔文》)在认识事物的时候,应当在思想中作“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区分,朱子指出这是“义理之原”,“不可不审”,这是正确的,揭示了哲学思维的特点。但他认定形而上的理是本,形而下的气是末,理在气先,并把这一观念作为自己思想体系的基石,这便使他走上了一条与传统儒学相反的学术道路。

“心”在以往的学者那里,一般都有两层意义,一是作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志,即人的本性,常常称之为“本心”、“良心”,有时也称为“赤子之心”、“恻隐之心”或“仁”等;二是指腔子里的心,即人的身体器官之一,思维器官。而到朱子这里,则剔除了其第一层意义,仅仅是指思维器官。因为在朱子看来,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志,是性,是理,是所以然,是属于形而上的东西,它是恒静的,寂然不动的,是未发。而心则属于气,是形而下的,是具体的物体,它是恒动的,变化莫测,是已发。形而下的东西与形而上的东西是有本质区别的,不可能成为本体。所以在朱子的哲学中,“心”就只是思维器官,有时也有“思想”“意识”“动机”之意。这是朱子理气观念在人生界的贯彻。他说:“心者,气之精爽者也”(《语类·5》),“心官至灵,藏往知来”(同上)。心既然是一种气,那么它就有昏明清浊之分,有的人的心,禀得清明之气多;有的人的心,禀得昏浊之气多。清明多的,就容易成圣;昏浊多的,就容易成愚。他说:“口耳目等,亦有昏明清浊之异。如易牙、师旷、离娄之徒,是其最清者也。心亦犹是而已。夷、惠之徒,便是未免于气质之拘者。”(《文集·卷56·答朱飞卿》)在他看来,“心”就像一口容器,其中装着性、理,即装着人之所以为人者,它就像所有的具体事物一样,是理与气的统一体、合成物。所以,朱子说:“心以性为体。心将性做成馅子模样”(《语类·5》),“性便是心之所有之理,心便是理之所会之地”(同上),“性是理,心是包含该载、敷施发用底”(同上),“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同上),“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卷13》)。“心”虽然具万理,但与“理”决是两样东西,就如同盆与水一样,不能把盆中之水与盆等同起来。所以他坚决反对“心即理”之说。在他看来,主张“心即理”至少犯了三个错误:一是混同了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区别;二是与佛教“明心见性”划不清界限,佛教讲即心是佛,你说即心是理,那么佛不就等于理了吗?三是既然认心即理,那就会导致任心而行,把私欲之心也当成天理。他说:“儒者之学,大要以穷理为先。盖凡一物有一理,须先明此,然后心之所发,轻重长短,如能准则。若不于此先致其知,但见其所以为心者如此,识其所以为心者此,泛然而无所准则,则其所存所发,亦何自而中于理乎?且如释氏‘擎臂竖佛’‘运水搬柴’之说,岂不见此心,岂不识此心?卒不可与入尧舜之道者,正为不见天理,而专认此心以为主宰,故不免流于自私耳”(《文集·卷30·答张敬夫》),“说心与理一,而不察乎气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