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迪厄针对康德美学的批判和反思

时间:2021-03-09 14:36:14 美术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布尔迪厄针对康德美学的批判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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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迪厄针对康德美学的批判和反思

  哲学家如何看待“美”?“美”究竟是客观事物本身还是事物的属性,是主体自身还是主体的感知,抑或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哲学史上围绕美的讨论可谓众说纷纭。古希腊哲学家一般认为美是绝对和永恒的存在,犹如柏拉图所宣扬的永恒的“理式”,这是站在了本体论的立场上;[1]中世纪基督教亦认为美是绝对永恒的存在,不过却是站在生命的先验属性或者“神”的属性的立场上。[2]

  但是,在文艺复兴向古典主义过渡的时期,以物理学的新发现为契机,哲学家们认识到“世界”实际上是一个被“主观化”了的存在,“美”是通过内在感官才得以显现,因而就由过去的形而上、客观性走向主观化,自超验性的存在走向感知经验的存在,这一过程具有心理的、意识的特征。

  这样一来感受者就会对事物进行美的鉴赏、判断,“审美趣味”就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和美学史上的重要概念。

  换言之,从古希腊到文艺复兴的传统美学思想出现了巨大的转变,引发了审美领域的变革:一方面,“美学”成为独立专门的研究学科;另一方面,思想家们自美的研究转向了针对自身或者群体的“审美趣味”的思考。本文即以“审美趣味”这一概念为基础,通过阐述被誉为“德国古典美学开山祖”[3]

  康德视野下的“审美趣味”,进而聚焦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针对康德美学的批判和反思,揭示出在这一概念背后所隐藏的美学的时代变迁与布尔迪厄文化社会学的问题意识。

  一、何谓“审美趣味”

  何谓“趣味”?根据范玉吉的研究,这一概念古希腊文写为“γευ~σιζ”,是指“味觉、味感”;拉丁文写为“taxare”,则指“敏锐的触觉”.[4]

  简言之,自古希腊到文艺复兴,趣味的意义主要是指“味觉、口味、滋味”.现代英语“taste”和法语“go?t”至今仍然保留着“味觉、味道、滋味”的基本语义,而趣味、审美力、鉴赏力等含义则为其引申义。亚里士多德说,“(感觉所得的)这些印象,未必一一都是正确的,唯有审辨机能为之榷断了的,才属可信。”[5]

  由此可见,较之感觉性的“趣味”,亚里士多德更重视“审辨机能”,且参照其后期提出的“宇宙理性”概念,“审辨机能”大概也带有先验形而上学的性质。或许正是基于此,“趣味”一词最初只是感觉的印象,与主观性的审美鉴赏、审美判断基本无关。

  然而,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这一概念却出现了一大转变。文艺复兴之前,神学禁欲主义思想长期禁锢欧洲人,文艺复兴则令欧洲人重新发现自我,肯定人性,开始热衷于展现个性。由此,过去被贬斥的人体感官和感觉得到重新审视,“味觉”虽然还不能与真正意义上的审美鉴赏划上等号,却开始拥有新的含义,包含价值判断的引申义。根据美国学者达布尼·汤森德(DabneyTownsend)的研究,味觉和审美判断产生关联最早源于15-16世纪的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人皮科·米兰多拉(PicodellaMirartdola,1463-1494)于1486年在为诗歌做注之际,运用“优雅”一词对人体之美进行了最初的鉴赏判断。[6]

  16世纪中后期,意大利的风格主义作家费德瑞拷·祖卡洛(FedricoZuccaro,1541-1609)曾指出:“优雅是……一种温柔与甜美的陪伴物,它吸引着目光,包含着品味……;它完全依赖着好的判断和好的趣味[gusto].”[7]

  在此,趣味判断引导品味,好的趣味判断形成优雅的品味,优雅是类似于“温柔与甜美”的东西。至此,趣味不仅与人的触觉、味觉等感官感觉直接联系起来,还成为评判人体之美的关键词。

  对趣味一词的引申义的使用和传播,不少学者将之归功于17世纪西班牙宗教作家巴尔塔瑟·格拉西安(BalthaserGracian,1601-1658)创作的《谨慎艺术的演说教材》(1'Oraculomanualyartedeprudencia)一书,断言正是格拉西安凭借此书首次将趣味一词引入美学。不过该书只是一部类似于道德说教的书籍,旨在于教导贵族们如何谨慎行事才能举止优雅,提示要做到优雅就必须具备“gustorelevante”,即敏锐的趣味。在此,趣味是指一种精神上的审辨能力,是指在所有事物中分辨好的成分的能力。由此可见,趣味不仅是美学意义上的评判标准,更是衡量其他事物行为好坏的准则,规范着人们的道德风尚。与格拉西安同时代的沙夫兹伯里(3rdEarlofShaftesbury,1671-1713)亦在着作中使用了趣味的引申义,将之等同于天赋、礼貌、礼仪,认为它可以引导人们互相尊重、行为谦让、正派、文雅。由此可以推断,沙夫兹伯里笔下的趣味含义亦在于摈弃野蛮,具有规范道德修养的社会意义。换言之,在17世纪到18世纪初,趣味在一定的程度上是规范人的言行举止的社会准则,也涉及美的形式判断,但还未真正独立成为美学领域中的价值判断术语。

  正因为“趣味”一语本身与主体的感官经验密不可分,因此以哈奇生、霍布斯、洛克、休谟为代表的一批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认为,应该站在经验主义认识论、人性论的基础上来认识审美趣味及其标准。[8]

  与之相反,笛卡尔、布瓦洛、莱布尼茨、莱辛等一批法、德理性主义哲学家则极为推崇理性认识的强大作用,指出只有通过理性才能直接可靠地把握事物本质,感觉经验完全靠不住。就这样,针对趣味的审美判断问题,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两大阵营展开长期论争,趣味逐渐成为西方文艺理论与美学的核心议题之一。而且,不少哲学家认识到,美和趣味的问题不是单纯依靠感性经验或理性分析就可以完整解释的,因而试图调和二者的矛盾。但是,只有康德才真正实现了两者的矛盾统一。通过《判断力批判》和《实用人类学》(AnthropologieinpragmatischerHinsicht)的着述,康德首先将美从善、真、愉悦之中独立出来,站在统一感性与理性的立场,系统全面地就美和趣味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可以说,正是18世纪哲学家们对于美的思考与研究,最终形成了独立学科---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