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探微

时间:2020-10-16 18:46:19 理工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探微

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探微
【 作 者 】王芳
【作者简介】王芳,贵州民族学院行管系讲师。
【内容提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支柱之一。民族地区农村
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地区即经济落后的贫困
地区,实现“生有所靠、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当代少数民族群众的迫切愿看,也
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确当务之急,本文就此提出了建立健全民族地区农
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 键 词】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 正 文 】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支柱之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的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已十分迫切,成为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条件。目前,
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已步进关键阶段,人们的保障意识正在逐步增
强,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已迫在眉睫,因此,
必须加大力度,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所谓社会保障,国际劳工组织在1942年出版的文献中称:“通过一定的组织对这
个组织的成员面临的某种风险提供保障,为公民提供保险金,预防或治疗疾病、失业
时资助并帮助他重新找到工作。”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社会保障的含义大致
是:国家和社会用法律规定对其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丧失劳动能力
或因自然灾难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资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要生活需要和
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建立的一种制度。一句话,社会保障制度是使每个人在社会生活
中都有安全感的一种安全保障措施,从而使整个社会呈现稳定的局面。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直到二十世纪初,各
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才逐步完善。在我国这样一个拥有12亿人口、处于社会主义低级阶
段的发展中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既不能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国家、企业
(或单位)包揽一切的做法,也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现成模式,必须从国情出发,建
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其基本条件就是
要与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基本国情相适应。
首先,我国目前仍然是一个农业国家,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尽大多数,农业
地区的经济发展极不平衡,6500万人口至今没有解决温饱题目。有关研究指出,从社
会保障支出构成看,占人口20%的城镇居民占社会保障支出的89%,而占总人口80%
的农村居民仅占社会保障费支出的11%,从人均占有量来看,城镇人均保障费为455元
, 而农村人均仅为15元,相差30倍。城市与农村二元经济结构的现状,在近几十年内
是不会消失的,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过低的状况,自改革开放后变得更加严重。联产承
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村原有的生产队集体保障功能大大减弱,甚至危及到一些家民
的最基本生活保障,在农村中广大人民基本处于家庭赡养的自我保障形式,全社会的
社会保障覆盖面很低,据统计,1998年全社会5.53亿劳动者中,享受社会保障的只有
1.6亿人,占29 %,其中,城镇职工占1.5亿人,农民享受养老退休金、五保户、 定
期救济的人数不到1000万人,仅占农村劳动力的2%左右, 全国尚未享受社会保障或
享受小部分社会保障的`人数约4亿人,这就是说,有3/4 的劳动者基本上还处于社会
保障“安全网”的网外和处于社会保障低水平,这些劳动者大多没有社会保障或低水
平的社会保障而带来很多社会题目,有的还可能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当前现行的社
会保障体系依然脆弱,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要求,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