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受赠非现金资产的会计处理

时间:2020-10-21 15:43:30 会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出售受赠非现金资产的会计处理

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接受和处置时其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很大差别,实务中容易出错。  企业要正确地核算接受和出售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应首先明确以下几个:  一、确定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如下原则确定: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证的,按凭证上表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其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证的,应当参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其金额,用估计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入账价值。  如果受赠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没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则应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二、认识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可将捐赠视为一种投资活动,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增加相应的非现金资产,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而税法则规定,纳税人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出售该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或进行清算时,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若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必须通过“递延税款”科目来反映。  三、企业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部分  暂计入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能转增资本。只有处置受赠实物资产时,将其由“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捐赠”转入“其他资本公积”时方可转增资本。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对外转让时  要正确判断其是否属于“纳税人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这一免征范围,否则要按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  五、如果接受的捐赠是不动产  在将其转让时应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例如,2002年1月1日,甲企业接受乙企业捐赠的房屋一幢,乙企业提供的有关凭证表明该房屋原价为800,000元,已提折旧16,0000元。另外,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5,000元。甲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3%。2003年1月1日,甲企业将该房屋出售,出售收入500,000元,出售时累计折旧64,500元,支付清理费2,5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一)接受捐赠  受赠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其折旧后的余额为640,000元,加上发生的其他费用5,000元,合计为645,000元。企业将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计入资本公积时,需要从其价值中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640,000×33%=211,200(元)。  借:固定资产

【出售受赠非现金资产的会计处理】相关文章:

1.出售受赠非现金资产的会计处理的论文

2.特殊情形下受赠非现金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3.现金、存货等资产盘亏盘盈的会计处理

4.资产清盘会计处理方法

5.资产评估增值部分的会计处理

6.会计常见资产处理问题

7.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8.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9.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