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防范对策(一)

时间:2020-08-30 09:50:04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防范对策(一)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防范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防范对策(一)


内   容    摘    要

  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迅速增加和个人投资意识的增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但是,由于受到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的制约,使得目前我国理财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隐患,研究如何妥善地处理好在理财业务发展中的风险问题,完善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商业银行对理财业务风险的管理水平,是保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发展的基础,对促进理财业务在规范中快速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在揭示当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存在的主要风险的基础上, 分析了导致银行理财业务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进而探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防范的对策。 -中国城市金融圈人脉社区|银行论坛|担保论坛|保险论坛|证券论坛|投融资理财论坛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   风险防范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防范对策
 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财富的增长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非常迅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个人理财业务正在成为国内各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个人理财,又称理财规划、理财策划、个人财务规划等,根据美国理财师资格鉴定委员会的定义,个人理财是“制定合理利用财务资源,实现客户个人人生目标的程序”。国际理财协会对个人理财的定义是“理财策划是理财师通过收集、整理顾客的收入、资产、负债等数据,倾听顾客的希望、要求、目标等,在专家的协助下,为顾客进行储蓄策划、投资策划、保险策划、税收策划、财产事业继承策划、经营策略等生活设计方案,并为顾客进行具体的实施提供合理的建议。”我国银监会在2005年颁发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主要风险
 银行在个人理财活动中面临的风险可以分为提供顾问和咨询服务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也包括银行自己开发的理财计划或产品包含的相关交易工具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以及商业银行进行有关投资操作和资产管理中面临的其他风险。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即利率、汇率风险, 是指市场利率、汇率变化而使资产收益减少或负债成本增加的风险。目前,受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限制,人民币理财产品都是以投资收益稳定的央行票据、金融债等为“卖点”,央行票据与国债一样,虽然有国家信用作为支撑,但并不是没有市场风险的,债券的供给量、物价指数、利率和汇率变动等都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人民币理财产品所提到的收益率基本上都是预期收益率,若金融机构缺乏相应的理财和管理经验,市场风险就会相应增加。
 (二)流动性风险
 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多为储蓄型产品。储蓄型理财产品最大的风险常常被投资者忽略,那就是流动性风险。储蓄型理财产品往往不允许投资者提前终止合同,银行理财产品要求的金额也较大,在投资者急需用钱,产品又没到期时,一旦投资者提出“提前支取”,就可能面临更大的经济损失。若遇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大幅度提高,那么,投资理财产品的客户将损失提高利率的机会收益。如果银行利息再次提高,储蓄存款客户可立即取款进行转存,选择人民币理财的投资者却不能取款,加息后高于理财产品收益的部分就不能得到。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由此可以看出“人”是操作风险管理的核心,包括对人的道德、能力和一个良好的激励相容框架的实施等。按照一般的理解,银行应该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客户的资金量来“量身定做”确定客户的资产组合。但在很多情况下,理财业务从属于日常营销,银行基层网点“理财师”往往由一线营销人员兼任。在现行的考核体系下,为客户理财时,首先想到的是推销自己机构的产品,其次才是客户财产的增值,难以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准则。因此,常给客户造成银行不过是变了个营销方式的印象,购买愿望并不强烈。在业务指标的压力下,甚至将不适当的产品推销给客户。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四)法律风险
 受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制约,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十分突出。我国混业经营的政策才刚刚松动,法律还禁止商业银行直接开展证券、信托业务,同时商业银行无权调整存款利率,加上金融衍生产品和场外市场发育程度很低,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的对象还十分狭窄,品种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大。如果不能准确界定理财产品的性质,就有可能使理财业务与信托业务、储蓄存款业务的界限不清,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则面临诉讼威胁,并还会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而银行、证券、保险业务无法充分相互渗透,对银行从事综合理财业务形成较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