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索企业团体资金治理模式

时间:2020-10-21 09:09:24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摸索企业团体资金治理模式

近年来,不少企业团体为了由传统的粗放式经营治理逐渐转变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节约型治理模式,不遗余力地对企业团体的财务治理方式进行了改革,建立了以企业团体资金治理为核心的新型财务治理模式,使企业团体能够正确、及时地把握资金的分布、存量、流量和流向,以有效地支撑企业团体的财务分析和战略决策。
集权式治理会使子公司丧失主动性和积极性,分权式治理则又会使企业团体财力分散、治理失控,削弱整体实力。那么如何才能找到有效的方法克服这两种治理模式的缺陷呢?笔者以为,“集权有度、分权有序”的企业团体资金治理模式可达到这一目的。以资金治理为核心的财务治理模式就是建立一套适合本企业团体的银行账户治理办法,具体包括企业团体账户治理、收支结算账户治理和混合账户治理三种模式。
一、三种模式的实施方法
(一)企业团体账户治理模式。具体而言:
首先,企业团体资金治理部分以企业团体名义在选择的贸易银行申请账户服务。企业团体根据服务需要建立“总-分”银行账户机制,即设立“总”账户亦即企业团体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一级结算账户”),由资金治理部分代为治理,同时设立“分”账户亦即该账户挂接多个子公司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二级结算账户”);子公司可以将已有的银行账户作为二级结算账户并将其纳进企业团体账户治理机制中。如某企业团体有2家成员企业,资金治理部分在该银行开有3个结算账户,其中资金治理部分1个,2个成员企业各1个。一级结算账户与二级结算账户的共同点是它们都属于一般结算户类存款的银行账户,区别在于银行会依据银行与企业团体签订的企业团体账户服务协议自动将二级结算账户的余额实时或者定时转到一级结算账户中。
其次,各成员企业仍保存其原有基本账户供零星开支用。除国税、地税、基建等专用户保持不变外,其他银行一般结算类存款账户都要根据企业团体的要求逐步或者在指定时间内办理销户手续,并将销户的余额转到成员企业各自的.二级结算账户中。这样成员企业在企业团体所选择的每家合作银行就有两个银行账户,即基本账户(本企业自行开立)、二级结算账户(由与银行签订的企业团体账户治理协议所治理)。其中,基本账户用于限额日常支出,其额度根据各成员企业的实际状况由企业团体资金治理部分核定,其资金来源由资金治理部分代管的一级结算账户下拨。需要说明的是,不少企业团体为了治理需要规定该基本账户不答应办理对外收款结算业务,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用度开支,如水电费等,以减少企业团体资金治理部分的负担。基本账户的用度开支由各成员企业自行决定,企业团体不能行使决定权,因此需要银行将各基本账户的结算明细记录除送成员企业对账外,还要通过银行的网银平台,实现企业团体资金治理部分对基本账户的监控。
从日常资金流进来看,企业团体账户治理模式将成员企业所有的对外收款首先收到各企业的二级结算账户,然后由银行自动将二级结算账户的余额实时或定时转到一级结算账户中,这样企业团体可以实现对流进资金的集中,从而形成企业团体的内部现金池。
从日常资金流出看来,企业团体账户治理模式将成员企业对团体外客户的款项支付,由成员企业向资金治理部分申请,再由资金治理部分在银行开设的一级结算账户下拨到二级结算账户,然后由成员企业办理从二级结算账户的转账支付即可。
对于采用企业团体账户治理模式的企业团体来说,通过此方式不仅实现了闲置在各成员企业银行账户的资金集中,形成了资金“蓄水池”功效,同时通过下放部分权力给成员企业,即成员企业对基本账户的使用,有效缓解了企业团体资金治理的压力。 因此此模式较适合企业团体下属各企业集中在某个城市的企业团体,较便于其开展日常资金的划转。
(二)收支结算账户治理模式。其按如下步骤实施:
第一,企业团体各成员企业在指定的银行开设两个独立的一般结算类存款账户,各子公司也可从已有的银行一般结算账户中选择。除国税、地税、基建等专用户保持不变外,其他银行一般结算类存款账户根据企业团体的要求逐步或者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销户手续,并将销户的余额转到成员企业各自的二级结算账户中。其中一个一般结算户专用于对外收款(以下简称“收进结算户”),并与银行协定该银行账户只答应办理收进款项结算,不答应对企业团体以外的银行账户办理支付结算。另外一个一般结算户也要与银行协定只答应办理对外支付款项结算(以下简称“支出结算户” ),不答应对企业团体以外的银行账户办理收进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