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三方物流产业环境驱动下的中小型物流企业合作联盟(一)

时间:2020-08-30 15:59:52 交通物流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我国第三方物流产业环境驱动下的中小型物流企业合作联盟(一)

摘 要:本文从对我国第三方物流产业的产业分析入手,介绍了在目前物流产业环境下中小型物流企业面临的竞争格局,并提出,基于物流企业各自柱心竞争力基础上的价值链合作联盟是一种改变竞争劣势的有效方法。

我国第三方物流产业环境驱动下的中小型物流企业合作联盟(一)

  一、我国第三方物流产业分析

  第三方物流概念的引进促进了我国物流业对第三方物流的思考,尽管我国的物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业尚处于初级阶段已为人们所共识,但是具体对我国的第三方物流的产业分析却未见研究,其实只有在分析和把握住我国物流产业发展的现状情况下,我们才有可能找到目前中小型物流企业的产业定位和相关策略,因此我们在此引用迈克尔波特的产业结构五种作用力的分析方法,用产业结构的观点,分析物流产业,研究竞争战略。

  传统的五种作用力的分析方法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分析产业结构:进入威胁、替代威胁、买方侃价能力、供方侃价能力,和现有竞争对手的竞争。考虑到第三方物流业作为一个服务性产业的特性,我们将五种作用力的分析方法加以变通,分别从进入威胁、替代威胁、竞争对手的竞争及物流服务需求方的侃价能力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因为第三方物流产业主要为物流服务的买方(即需求方)服务的,因此供方的侃价能力作用十分小,因此我们将物流服务需求方的侃价能力作为反映物流服务买卖双方的侃价能力指标。

  (一)进入威胁

  对于我国整个物流产业来讲了进入威胁主要来自于国外成熟先进的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冲击,由于WTO的进入在即,对我国的服务业包括物流服务业在内的冲击是有目共睹的,第三方物流业的进入壁垒来分析。

  1.规模经济及资本壁垒并不十分明显。由于国外的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从全球经营的战略出发,其规模和资本优势是毫无疑问的,尤其对于初创时期的我国第三方物流业,本身的规模就很小,国外巨头雄厚的资本令国内企业相形见绌。如果说国内企业现在依靠更多的是“仓库、卡车”等“锱重”的话,那么国外巨头更擅长的是运用资本的利器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比如国内某大型国有企业为了争取一个国外的大客户的合作,曾对一个750平方米的旧仓库进行了一些基本的改造包装,其成本为500万元;而据一家正在筹划进入中国物流行业的著名外资公司透露,仅仅铺设配送网络的投入就将达10亿美元,这显然不是国内企业所能想象的。

  2.构成一般进入壁垒的服务的歧异化程度即服务的完整性、服务的质量,对于国外第三方物流服务商来说,无论是从物流服务的可靠性还是从物流服务的可得性、物流服务的一致性的方面来考虑,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服务水准及质量控制远不如国外同行。当国内一些企业还在把物流理解成“卡车加仓库”的时候,国外的物流企业早已完成了一系列标准化的改造。这种改造不仅涉及到整个机制的转变,而更是细微装物资的托盘的规格。反观国内企业简陋的仓库、严重超载的敞篷车和人海战术,就可以直观地理解这种差距了。同时国外的物流组织能力是非常强大的,德国一家第三方物流公司,公司各方面的物流专家遍布欧洲各地。如果有客户的货物需要经过好几个国家,那么欧洲各地的这些专家就在网上设计出一个最佳的物流解决方案。这种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就是这家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核心能力,而不是像国内公司号称拥有多少条船,多少辆车。国外的物流公司到中国以后,利用本地的仓库和本地的运输公司,就能满足客户的物流服务需求,这是因为它有这种组织能力。

  在这里经验曲线的作用十分明显,服务行业的经验曲线指的是随着服务的次数增多及进程深入的经验的丰富而造成今后服务过程的成本下降。国外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业领先国内至少十年,因此长期与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的物流合作经历将使国外进入者的经验优势十分明显,尽管中国国情特色会给国外第三方物流企业制造一些障碍,但国外竞争者的经验积累能力是不可小视的。国际上的趋势是已逐渐向规模化、网络化、利用信息技术为消费者提供低成本的服务方向发展。在这些方面,国内企业还差得很远。

  3.另外一个够得上进入壁垒的是物流服务渠道的占有。国外进入者进入国内市场,必须占有物流渠道,所以表面看来国内第三方物流企业把握了物流渠道,但如果考虑到国外物流服务商是与生产制造商等物流服务需求方相伴而生的,彼此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将使国外第三方物流业很容易通过制造企业的渗透进入国内物流市场,从而挤占国内的物流空间和渠道,如果再考虑国外同行对物流渠道的收购和重建能力,则渠道优势则不复存在。至于进入WTO后,在分销渠道方面的保护主义将丧失很多。根据WTO的相关协议,在产品分销权方面,我国将首次向外国公司提供分销权,取消现有的法规限制,并将于3年内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分销服务限制,外国商人可以分销进口产品和我国制造的产品。分销权将会在我国目前限制最严的分销行业,例如批发、运输、维修等行业中实施。

  4.如果说目前完全可以称为比较硬进入壁垒的则是我国产业政策的保护,我国的第三方物流业可以得到一定的保护,但5年的缓冲期过后呢?下面的关于我国加入WTO后的物流产业方面的协议将反映我国人世之后的挑战。在物流服务业方面:我国承诺所有的服务行业,在经过合理过渡期后,取消大部分外国股权限制,不限制外国服务供应商进入目前的市场,不限制所有服务行业的现有市场准入和活动。同时在辅助分销的服务方面也作出了类似的承诺,具体包括租赁、速递、货物储运、货仓、技术检测和分析、包装服务等方面,这些方面的限制将在以后3—4年内逐步取消,在此期间,国外的服务供应商可以建立百分百的全资拥有的分支机构或经营机构。

  因此,我国目前的第三方物流产业的进入壁垒不牢靠,我国第三方物流业面临的进入威胁是很大的。“入世”之后,物流企业面临两种选择:一是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大量的外资企业涌入,某些势单力薄的物流作业企业必将被淘汰出局或被兼并收购;而另一方面,也迫使一些有眼光的企业为避免陷入孤军奋战、分散经营的局面,加强联合,搞“兵团”作战,以货源、资金、网络的规模化入手,利用信息技术的优点整合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通过兼并、代理等方式,走规模经营之路。

  (二)替代威胁

  对第三方物流服务业来说,其替代威胁主要来自于第三方物流商所服务企业的物流决策的更改,物流需求企业本身存在着物流的Make/Buy决策,尽管有部分企业由于自身及历史的原因,一时间仍在使用自身的物流系统,但是物流的外协是一个趋势,因为企业普遍对于第三方利润源泉的追求,造成物流产业的利润前景十分广阔,物流不仅是电子商务的三大瓶颈之一,而且更涉及到各企业的直接效益。在中国,工业生产中物流所占用时间几乎为整个生产过程的90%,物流费用占商品总成本的比重,从账面反映为40%,全社会物流费用支出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0%。而目前美国物流业规模已达到9000亿美元,美国前20名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净收入达近百亿美元。所以物流产业的替代威胁是较少的。

  (三)物流服务需求方的侃价能力

  由于物流服务的需求方倾向于与物流服务提供商结成长期的紧密合作伙伴关系,因此双方在努力构建这种双赢关系的同时,不但对于生产商(物流需求方)来说,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业务依赖性很强,其信息是共享和透明的,因此转换成本相对较高,所以相关的侃价能力也有些下降,尽管需求方可以通过后向整合,建立自己的物流子公司,但由于其专业技能限制和业务的专一性,很难从技术上和经济上对第三方物流企业造成威胁,因此需求方的侃价能力由于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