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法违约责任

时间:2020-10-25 08:27:16 法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论合同法违约责任

摘要:
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我国现行《合同法》具有很多突破性的特点。笔者结合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内涵界定及其特点、回责原则、样态、免责事由、承担方式、责任竞合和因第三人原因违约几方面对违约责任制度的相关作粗略的论析。关键词:
违约责任 回责原则《合同法》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债务所应承担的责任。作为保障债权实现及债务履行重要措施的违约责任制度与合同债务联系密切。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债务不履行所导致的结果,是以债务存在为条件的;另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责任的表现。因此,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回结为:债务是责任发生的条件,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违约责任是我国《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合同法》对以往的违约责任制度进行若干补充和完善,其最大的特点在于:第一,增加预期违约责任和加害给付责任,从而构筑了违约责任的真正内涵。第二,以严格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回责原则,从而强化了违约责任的功能,顺应了合同法的趋势。第三,将预期违约制度和不安抗辩兼容并蓄,从而弥补了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上的缺陷。第四,将完全赔偿原则和可预见规则相结合,从而兼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第五,答应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并给当事人行使权利提供充分的空间。[1]本文拟结合我国现行《合同法》对违约责任制度的相关题目作粗略的论析。
一、 违约责任的内涵界定及其特点

【论合同法违约责任】相关文章:

1.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

2.经济合同法违约责任

3.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4.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5.浅谈我国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

6.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

7.论合同法上的证据规范

8.论合同法若干问题的伦理分析

9.什么是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