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限责任公司未出资股东的资格及权利

时间:2024-08-18 03:48:39 法律毕业论文

论有限责任公司未出资股东的资格及权利

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取得股东资格既要符合出资这一实质性要件,还需要符合获得记载这一形式性要件。然而,这两个要件之间的冲突却是现实生活中诱发股东资格争议案件的主要原因。实质出资情况与形式上股东记载不一致最常见的情况是,在形式上获记载为股东的人没有实际缴付承诺的出资或者抽回其业已交付的出资。实践中在出现这种情况后应如何认定有限责任公司未出资股东的资格及权方便成为急需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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