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3-11-20 12:46:50 保证书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保证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鲜见,要注意保证书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保证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1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强化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程师的质量意识,加大质量宣传教育力度,明确质量目标和落实质量责任制。保障施工准备、施工中和系统调试运行,竣工后服务保证几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权限和方法,使质量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处于受空状态。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7.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X年X月X日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在报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再行投运;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2

  发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3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内容进行保修。

  2 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3 保证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材料用证制度,严格建筑材料采购、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手续,确保使用建筑材料的合格率达100%。

  4 该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部(xxxx)xxx号规定,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合格工程。

  5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用户在使用时,向用户提出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已备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应注意事项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方反馈

  6我公司承建的建筑产品,在保修期内和出现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除人为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我公司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处理,且在工程交付使用期后进行工程回访工作,以观察询问工程在使用期间的情况。

  7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有需施工解签的.技术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反馈到我公司或打电话进行咨询,我方接通之后3日内给予答复,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达到用户满意。

  8切实搞好建筑产品的质量,实行建筑产品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

  项目经理:xxx

  xxxx-xx-xx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4

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为了做好对龙湾区天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质量跟踪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由本公司项目经理 施工员负责施工的工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符合贵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二、符合国家、浙江省现行建筑施工技术规程要求

  三、墙体、屋面、楼面无渗水现象

  四、已通过本公司组织的质量验收

  五、保修期限内,属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除他人为及不可抗力外。

  1、保修期限

  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为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为两年。

  (3)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工程为一年。

  (5)其他按合同规定。

  2、保修范围

  (1)屋面渗雨

  (2)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起碱脱皮

  (4)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5)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倒泛水造成积水

  (6)外墙面渗水,阳台积水,窗边渗水

  (7)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渗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8)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9)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七章第 42 条规定,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单位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5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内容进行保修。

  2 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3 保证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材料用证制度,严格建筑材料采购、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手续,确保使用建筑材料的合格率达100%。

  4 该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部(xxxx)xxx号规定,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合格工程。

  5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用户在使用时,向用户提出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已备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应注意事项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方反馈。

  6我公司承建的建筑产品,在保修期内和出现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除人为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我公司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处理,且在工程交付使用期后进行工程回访工作,以观察询问工程在使用期间的情况。

  7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有需施工解签的技术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反馈到我公司或打电话进行咨询,我方接通之后3日内给予答复,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达到用户满意。 8切实搞好建筑产品的质量,实行建筑产品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xxxx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分公司项目经理:xxxxxxx-xx-xx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6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户主梁建设在跑马岗村建造的私有住房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⒈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⒉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⒊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⒋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⒌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⒍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⒎其他项目保证条约: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⒈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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