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房屋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2-08-07 12:25:12 保证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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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房屋质量保证书(精选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使用保证书的情况越来越多,保证书是以集体或个人名义以一种较为强烈的态度向上级组织、领导或个人表决心下保证时所使用的一种书信。那么,保证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部房屋质量保证书(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设部房屋质量保证书(精选5篇)

  建设部房屋质量保证书1

  本公司对所销售的小区号楼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住宅,作出以下的质量保证和保修承诺;

  一、符合国家和吉林省有关住宅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分户验收合格。

  二、以按国家规定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本市建设主管部门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量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四、质量保修期限起始日:

  1、本套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以签订房屋交接书之日起计算;

  2、本套商品房所属楼栋的公用部位质量保修期,自本楼栋首套商品房签订房屋交接书之日起计算;

  五、若商品房所有权人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保修问题持有异议,凡涉及商品房工程质量的,可向长白县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商品房所有权人也可选择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六、本质量保证书作为该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具有你同等法律效力;该商品房转让时,本质量保证书应当随商品房一并转让至受让住户,受让住户依法享有与原住户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七、本公司在质量保修期限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商品房所有权人使用不当,或擅自对房屋结构、门窗、电气、给排水、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等拆改产生的质量问题,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建设部房屋质量保证书2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xx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xx年xx月xx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xx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建设部房屋质量保证书3

  一、对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根据设计使用年限承担保修责任。

  二、保修范围:

  1、屋面渗漏;

  2、排气孔不通;

  3、地坪空鼓、开裂起砂;

  4、内墙及顶棚抹灰、瓷砖、油漆饰面脱落;

  5、门窗扭曲变形,开关不灵活或五金等件损坏;

  6、给排水、供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

  7、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三、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和部件的保修期为:

  1、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2、供热系统为二个供热期;

  3、装修、电器为二年;

  4、楼地面、门窗为一年;

  四、保修期从用户对工程验收三个月起算,超过保修期将实行有偿服务。

  五、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管线、设施和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

  建设部房屋质量保证书4

  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条款,我公司都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综旨。以下是执行情况报告:

  一、工程质量保修程序用户保修物业公司受理物业公司查看现场物业公司告知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维修验收。

  二、公司在向住户交付住宅时,已办理交房验收手续,并由住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

  三、住户验收后自行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住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四、保修项目与保修年期,均按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规定进行,最高年限15年,最低年限低3年。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都给予了答复与妥善处理,没有起诉至法院情况。

  六、住宅交付使用时,质量保证书均已作为商品房卖买合同附件,并告知住户权利与义务。

  七、住宅交付使用时,公司已明确告知住户住宅基本信息、基本参数、及一些注意事项目,《住宅使用说明书》在交房时作为合同附件一同交付住户,并一一告知。

  建设部房屋质量保证书5

  一、质量保证

  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和评定,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二、保修责任的认定

  1、经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2、经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三、保修责任的免除

  1、业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业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超出设计允许的、以及不可抗拒因素所致,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的质量问题。

  四、保修项目、保修期限及保修单位

  1、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1998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保修项目、保修期限详见附表。

  4、保修项目为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项目,超过保修期无效。

  五、保修程序

  1、住宅因质量问题而产生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使用时,业户应及时书面通知管理处。

  2、管理处接到书面通知后在48小时内与业户约定时间查看现场。确认为属于保修责任的,管理处联系保修单位在处理时限内维修。紧急情况有管理处直接安排处理。

  3、保修单位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到场维修的,管理处须报请开发商予以解决。

  4、业户应对保修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5、保修工作完成后,业户须及时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六、其它

  1、业户入伙收楼时应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及早发现质量缺陷,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入业户收楼验收及保修记录表内,送管理处安排处理。

  2、业主在使用住宅前,必须认真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及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房屋财产的保险由业户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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