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证书

时间:2020-11-08 15:53:21 保证书 我要投稿

车辆保证书五篇

  篇一:汽车合格证质押承诺书

车辆保证书五篇

  于 元整(大写:元整)。贷款担保方式以我公司提供的 个汽车合格证作质押。汽车合格证清单附后。

  我公司承诺:本笔贷款未偿还结清前,所提供的汽车合格证由 保管,我公司在该笔贷款本息结清前无权处置此批次汽车。

  特此承诺!

  公司

  年 月日

  篇二:车辆来历承诺书 证明书

  存根,编号( ) 

  合法财产证明书

  经核查,车架号码为,电机号码为 的电动自车/机动轮椅车系我辖区居民(身份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的合法财产。

  特此证明。

  派出所

  年 月 日

  

  本人 (身份号码:住址: 联系电话:) 于 年 月日, 在 店/公司,购买车架号码为 ,电机号码为 的电动自车/机动轮椅车, 因不慎遗失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我承诺,该车确系本人合法所得,如不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篇三:汽车维修质量保证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一台丰田普拉多小汽车委托乙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 报价

  1、 项目工时:按照《湖南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1998版)所确定的工时定额标准。

  2、 正厂配件销售价:以对应品牌车型4s店对外销售公示价格(不得高于人保或平安保险公司价格平台)

  3、 从事汽车装饰、轮胎更换业务价格按市财政局发布的指导价执行。

  4、 如零配件市场价格浮动超过时,须由乙方向岳阳市 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申请价格调整并经批准同意后才可调整结算价格。

  二、 协议范围

  服务范围为:以维持、恢复车辆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车辆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整车维修、维护、总成维修,小修、专项修理维护,维修救援,汽车装饰,轮胎更换等相关行为。

  三、 维修程序

  (一) 维修时限

  乙方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天大修不超过15天,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并为公务车辆提供24小时随时接修及道路施救服务。

  (二) 送修手续

  1、 车属单位驾驶员填写全市统一格式的《定点维修报修单》(一式二联),经维修专干审核,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修,报修单位第一联由车主单位存档,第二联交由乙方结算。

  2、 乙方在实际维修过程中发现与报修范围不符时,必须先告知车属单位,经车属单位确认并重新开填报修单后再进行维修,严禁先修后补、后确认行为。

  3、 乙方不得擅自增加维修项目。维修中确需增加修理项目的,需经车属单位同意,将增加的维修事项及理由报岳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核准。

  4、 乙方要坚持以“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根据送修单位出具的《岳阳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报修单》(以下简称《报修单》)对车辆进行检测,对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工时费、管理费等进行测算,并提供修前检验报告反馈给送修单位,经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维修程序。对二级维护以上的维修项目,应实行维修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承修过程中,发现需增加维修项目的,应征得送修单位同意,并补办报修手续。维修过程中对可以修复、不该更换的零件不得更换,不得擅自扩大维修范围。

  (三)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结算清单,并附乙方维修明细清单,维修明细清单应注明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位及计价情况,注明优惠事宜,(此单一式二联甲方和定点维修厂家各执一联)乙方将结算清单、送修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2、送修方应在送修前的接车时仔细检查应修部分是否还在质保期内,以便得到免费维修。车辆竣工,应索取维修出厂合格证,对返修或质保期内维权做到心中有数。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送修方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送修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送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送修方。

  4、乙方在向送修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报修单》、《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一同交送修方。

  5、如送修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送修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四、维修工时费和材料费

  1、维修费=材料费+工时费

  2、上述维修费为含税价。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即:一级维修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大修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百天之内。在上述质保期内 ,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经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乙方要及时无偿地进行修复,对造成车主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乙方要全部赔偿。(若乙方质保期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乙方的质保期执行)。提供其他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7号令)、《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及岳阳市现行的行业标准执行。

  2、在甲、乙方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3、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详见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送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换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结算。

  2、乙方在车辆维修结束并得到甲方认可后,应向甲方出具结算清单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所有结算手续后15天内办理结算支付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对乙方维修质量进行监督。

  (2)协同市汽修办、监察、审计、物价、工商、技术监督、司法、财政等部门对各单位定点维修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建议有关部门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按行业规范和标书协议中的承诺约定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汽车维修做到四优,即:“时间优先、质量优良、服务优秀、价格优惠,”并接受送修单位的监督。

  (2)乙方应严格执行协议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市甲方及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四十第的情况之一的,累计三次的,甲方将终止与其签订的年度维修协议。

  (3)乙方须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杜绝虚开乱领造假违规行为。

  (4)对各单位定点维修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违反《岳阳市市直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和部门的情况。

  (5)协议期满后,甲方授予的“定点维修厂家”的牌子,由甲方无条件收回。

  (6)协议条款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执行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四十条的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警告,累计三次甲方将终止与其签订的年度维修协议。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送修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送修单位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向送修单位追究经济赔偿。

  4、定点服务单位办理结算的价格未按其入围价格执行,第一次违规,给予警告,并处罚违规项目金额二倍的处罚;第二次违规,给予严重警告,并处违规项目金额五倍的处罚;第三次违规,取消其定点资格。

  九、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协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协议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协议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送修单位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协议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十、乙方交货延误

  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送修方验收使用。

  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

  3、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送修方办 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十一、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送修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或承诺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应向送修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壹仟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贰万元整,是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协议。

  十二、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乙方,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送修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送修方。除甲方和送修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改造不受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上以的,甲方、送修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 十

  三、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乙方负担。 

      十四、协议有效期201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4年12月31日24时止。

  十五、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的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双方均有权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扫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篇四: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住户:

  欢迎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重汽翡翠郡北区27#楼工程,我公司对您所购买的住房,物业提供以下质量保证服务。 

       一、质量保证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重汽翡翠郡北区27#楼的楼座质量保证。该物业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并按合同约定通过济南市质量监督站的相关备案。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遵守国家建筑工程保修规定,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二、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

  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2、保修答复时间:注:

  1)、“答复时限”是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其指定联系单位接到住户书面通知之日起给予答复意见的最迟时限。

  2)、“保修项目”为保修期内保修责任项目,超过保修期保修无效。

  3)、如因非保修范围内或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维修事项,由保修单位与房屋所有人另行确认维修事项,维修费用由房屋所有人自理。 

       3、保修期计算

  保修期从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以表中规定的期限为准。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保修程序

  因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时,住户应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1)、管理公司确认确属保修范围内的问题后,填写保修单交给保修部门。

  2)、保修部门承担保修责任,并在合理的时限内进行保修处理。

       3)、住户对保修单位及物业公司的工作必须予以配合,否则保修单位不承担责任。

  4)、保修处理完毕后,由保修部门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查验处理情况,并请住户在处理意见书上签字。 

       三、维修责任的确定

  经鉴定为设计原因、施工原因及按照国家规定或与用户约定的属建设单位负责的质量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责任,但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对用户装修及改管线、剔凿梁、板、柱、外墙致使管道堵塞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和超出设计允许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如:地震、火灾、飓风、战争等引起的房屋损坏,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承担保修和维修责任。

  说明:本保证书仅限于重汽翡翠郡北区27#楼工程使用。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

  年月日

  篇五:车辆质量保证书

  20xx年12月17日17时00分车主从榆林智翔英菲尼迪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型号为:20xx款2.5升 英菲尼迪qx50汽车一辆;车辆设别代码为: .发动机号码为: .合同成交价: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元整(¥238000.00)。

  因乙方(榆林智翔英菲尼迪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交车后30分钟内乙方(车主张志玲,以下简称甲方)驶出离甲方销售不到5公里后发现该车仪表提升系统故障,并出现故障代码。后返回甲方销售地进行交涉要求处理,甲方解释为车辆未进行pdi交车检测,由于新车在未做pdi检测会对汽车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未做pdi检测的车辆会始终在运输模式运行。这种模式只能简单行驶,很多系统没有被激活。强行使用会导致功能不全,甚至会严重损害车辆,给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该责任完全由乙方交车时没有按照正规交车程序进行而造成,所以该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证产品安全,特作如下保证:

  一、乙方提供的车辆各项均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若有不符,全额退款并承担因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二、该车辆若在售出后4年内若有一切故障,其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三、该车在售出后1年内有类似故障或其他故障,乙方必须全额退款并承担起由于该车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无条件退款退车。 

       四、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六、甲方车辆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 ,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 ,如确属供乙方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五、本车辆质量保证书自双方签定供货合同发生供货时生效,业务终止时同时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盖章)

  乙方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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