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时间:2024-08-27 20:56:19 租房补贴

杭州市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补贴是指津补贴或福利,也即津贴。接下来小编整理了杭州市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杭州市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 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 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 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 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 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 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 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 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二)用人单位条件

  (1)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2)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 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3)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发放次数

  租房补贴首次发放后,申请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每满12 个月(含)可提交1次补贴续发申请,补贴续发不超过2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的可续发补贴不超过5次。

  申请时限

  首次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三年内。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六年内。

  操作流程

  (一)申报

  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 实性进行核实后,登录“亲清在线”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 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 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

  (二)审核

  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交材料自动比对审核。审核通过的, 向申请人的银行卡或支付宝拨付资金。审核不通过的,申请 人可通过异议处理对审核结果提出异议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兑现

  属地政府(住保部门)根据系统审核结果,及时兑现政 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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