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网点有哪些

时间:2022-11-05 00:38:44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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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网点有哪些

  补贴应具有专向性:专向性补贴是指政府有选择或有差别地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补贴。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光明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网点有哪些 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光明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网点有哪些

  1、光明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光明区观光路3009号会展中心留学生创业园A3C2楼

  2、光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81号光明办事处第二办公区102号

  3、公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集美路9号行政服务大厅

  4、新湖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荔山商业街2栋

  5、凤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行政服务大厅1楼

  6、玉塘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路33号玉塘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玉塘街道第二办公区2号楼)

  7、马田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望胜路33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自主创业人员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进行用户注册,搜索点击“光明区创业带动就业配套补贴”,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二)受理。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有缺漏的告知自主创业人员补足材料后重新申请。

  (三)初审。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将材料递交给区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初核不通过的,退回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四)复核。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收到初审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复核。

  (五)公示和发放。经复核合格的,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按批次在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复核不合格或公示发现问题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复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程序将补贴发放至自主创业人员银行账户。

  三、其他说明

  (一)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初创企业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成立日期为准。

  (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已经骗取相应补贴的,一律收回;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存在骗取补贴的,一经发现,纳入光明区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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