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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材料
养老保险关系是指在社会保险制度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劳动者(包括退出生产岗位的人员)之间形成的关系,它是调整和规范在执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养老保险关系主体权利与义务的一种具有法律性质的关系。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南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南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材料
1、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1)本人办理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委托办理提供:
①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②委托书,原件1份;
(3)如有《养老保险手册》的,提供原件核实。
(4)如有欠费且放弃补缴的,提供《承诺书》,原件1份。
2、办理转移单
(1)区内转出的,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
(2)跨区转出的,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
二、办理方式
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
1、进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
2、点击进入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3、注册登录后,点击社保保险栏目中的社保关系转出进行办理。
办理方式2:线下办理
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南宁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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