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工资核定办理材料

时间:2022-07-17 19:49:04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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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工资核定办理材料

  事业单位聘用制,即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其基本特征是科学设岗、平等竞争、全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南宁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工资核定办理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宁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工资核定办理材料

  南宁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工资核定办理材料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验原件;

  2、《新进人员工作经历记录单》,验原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情况审核表》,一式3份;

  4、《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异动表》,一式3份。

  拓展:

  一、申请条件:

  (一)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录用人员工资核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在编办办理入编后办理工资业务。

  (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工资核定

  事业单位非市管干部新进工作人员,在事业科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编办办理入编后办理工资业务(县区属事业单位的市、县区管干部入编后可以直接办理工资业务)。

  二、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3、工资基本构成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的岗位工资从1000余—6000余不等,薪级工资从200余到7000余不等。管理岗的岗位工资从1000余—6000余不等,薪级工资从200余到7000余不等。工勤技能岗的岗位工资从1000余—2000余不等,薪级工资从200余到2000余不等。

  (2)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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