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生育保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重庆生育津贴怎么计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生育生活津贴怎么计算?
(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应休产假天数)。
二、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超过限额部分,可以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三、哪些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1、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发生的除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外的费用;
5、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6、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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