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申请生活补贴

时间:2023-02-17 00:03:16 生活补贴 我要投稿

困难残疾人申请生活补贴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困难残疾人申请生活补贴,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困难残疾人申请生活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限时办理、公正公开”的管理办法:

  (一)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由残疾人本人、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本人或监护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所在村(社区)代为提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收到申请后,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残疾程度以及收入、低保状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对通过初审的名单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未通过初审的应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市、区)残联。公示期间接到异议的,乡镇(街道)应当针对异议的事实进行核实,并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三)审核。县(市、区)残联收到初审意见之后,对申请人的残疾状况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合格的申请转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

  (四)审定。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残疾人及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定,审定工作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定结果反馈同级残联。

  通过审定的名单应由乡镇(街道)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未通过审核、审定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除填报申请表外,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户口簿;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

  (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申请人同意核对家庭经济状况授权书;

  (五)低保证等材料;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补贴对象:

  具有本辖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残疾人:

  1、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或《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

  2、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

  3、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或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

  4、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个人稳定性收入低于北京市低保标准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5、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未满16周岁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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