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如何计发

时间:2021-01-04 10:59:06 社保 我要投稿

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如何计发

  基础养老金又称社会性养老金,它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如何计发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如何计发

  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如何计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对于在国家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参加工作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水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合理确定。同时,退休后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高龄等退休人员进行适当倾斜以体现重点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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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地方养老金)

  备注:

  (1)按规定建立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2)2006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再计发地方养老金;

  (3)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4)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5)过渡性养老金=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20(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6)地方养老金=(本市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1%。

  养老金的多少,与购买的时间长短和金额大小有关。缴费的基数大,缴费的时间长,退休时养老金会多,反之就少。由于每个人每个时段的缴费数量不一,因此养老金的计算按“分段计算、综合结算”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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