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居住证办理流程

时间:2021-03-11 12:33:27 居住证 我要投稿

北海居住证办理流程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海居住证办理流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海居住证办理流程

  (一)受理单位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将办证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在区内首次办证。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每证20元工本费。

  (三)合成人像和个人化信息,经逐级审核后上传制证信息到区公安厅制证中心安排制证。

  (四)出具受理回执。

  拓展内容:

  一、办理条件:

  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

  二、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张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相片或有条件现场采集申领人人像信息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

  3、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还应当提交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还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及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还应当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及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填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领表》。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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