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南京江北新区分局受理点有哪些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南京江北新区分局受理点有哪些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南京江北新区分局受理点有哪些
江北新区分局葛塘派出所
地址:江苏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原大厂)葛关路942号
电话:025-5839844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江北新区分局卸甲甸派出所
地址:江苏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原大厂)凤凰南路2号
电话:025-57791563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江北新区分局西厂门派出所
地址:江苏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原大厂)太子山路209号
电话:025-57792544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江北新区分局山畔派出所
地址:江苏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原大厂)扬村二路229号
电话:025-5779123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江北新区分局长芦派出所
地址:江苏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原大厂)方水路4号
电话:025-5839398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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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申请注意事项
积分落户申请受理后,评分指标内容和分值发生变化的,在办理周期内,积分不作调整。
申请人所得积分的分值为当次有效,下次申请重新计算。
申请人在落户之前,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取消其积分落户申请资格。
对积分落户办理中的受理、审核等有异议的,可向市公安等部门举报、投诉;由市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并在15个工作日答复当事人。对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市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故意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当年申请资格,纳入个人征信系统,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依法取消因落户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积分落户工作中获悉的人员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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