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入南京事业单位人员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条件

时间:2024-06-17 18:02:22 户口

调入南京事业单位人员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条件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调入南京事业单位人员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调入南京事业单位人员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条件

  1、调入在宁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

  2、有合法稳定住所。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江苏省或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教育部门签发的调令(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需提交相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关系证明;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拓展:南京积分落户高淳区办理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含补缴社保的年限);

  (三)积分满100分;

  (四)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注:通过积分落户的方式落户到高淳区,将额外加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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