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研究生落户办理地址

时间:2024-10-07 01:38:32 户口

武汉研究生落户办理地址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武汉研究生落户办理地址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武汉研究生落户办理地址

  武汉研究生落户办理地址

  1、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发展大道790号

  2、江汉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新华路251号

  3、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解放大道213号硚口政务中心大楼(解放大道沿线古田三路与古田四路轻轨站点之间)

  4、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1楼14号窗口

  5、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

  6、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友谊大道青1100号(青翠园2号)

  7、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洪山区文秀街9号

  8、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二雅路292号

  9、汉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纱帽街汉南达到401号

  10、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蔡甸区蔡甸大街21号

  11、江夏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地址:江夏区纸坊街宁安路4号

  12、黄陂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黄陂大道318号

  13、新洲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特1号

  14、水上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96号1楼

  15、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

  地址: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16、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17、东湖风景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地址:武昌区欢乐大道301号9栋四单元404

  18、化学工业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地址:化工区土吴路化学工业区分局

  19、江岸户政服务中心

  地址:江岸区胜利街306号

  拓展:武汉研究生落户怎么办理

  办理落户条件

  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需提供材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武汉本地宝微信后台回复【落户】即可下载,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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