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落户珠海办理材料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退伍军人落户珠海办理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经广东省民政厅审批异地安置的,提交以下资料:
1、军转办或市(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户口介绍信》;
2、《退伍证》;
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
5、父母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6、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7、落户地址相应资料。
由政府安排的退役士兵,提交以下资料:
1、市(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户口介绍信》;
2、《退伍证》;
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
5、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7、落户地址相应资料。
落户地址相应资料:
(1)落户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证书,除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的自有房产外,与其他人员共有的,必须所有共有人到派出所签订协议或到公证机关办理公正:同意现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该自有房产内,并提供相关业主的居民身份证;
(2)落户单位的,提供单位户口簿;
(3)落户居(村)民委会员集体户的,提供居(村)民委员会的集体户口簿;
(4)落户人才公共户的,提供相应人才公共户户口簿。
【退伍军人落户珠海办理材料】相关文章:
珠海务工落户办理流程11-13
珠海学历落户办理流程02-10
港澳人员落户珠海办理流程11-13
珠海人才落户未成年子女随迁办理材料11-18
珠海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流程02-22
外国人落户珠海办理费用11-16
长沙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安置落户办理材料11-08
省内学历人才落户珠海办理流程11-13
珠海新生儿落户办理条件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