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落户珠海办理材料

时间:2024-08-08 20:56:22 户口

退伍军人落户珠海办理材料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退伍军人落户珠海办理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退伍军人落户珠海办理材料

  经广东省民政厅审批异地安置的,提交以下资料:

  1、军转办或市(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户口介绍信》;

  2、《退伍证》;

  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

  5、父母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6、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7、落户地址相应资料。

  由政府安排的退役士兵,提交以下资料:

  1、市(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户口介绍信》;

  2、《退伍证》;

  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

  5、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7、落户地址相应资料。

  落户地址相应资料:

  (1)落户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证书,除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的自有房产外,与其他人员共有的,必须所有共有人到派出所签订协议或到公证机关办理公正:同意现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该自有房产内,并提供相关业主的居民身份证;

  (2)落户单位的,提供单位户口簿;

  (3)落户居(村)民委会员集体户的,提供居(村)民委员会的集体户口簿;

  (4)落户人才公共户的,提供相应人才公共户户口簿。

【退伍军人落户珠海办理材料】相关文章:

珠海务工落户办理流程11-13

珠海学历落户办理流程02-10

港澳人员落户珠海办理流程11-13

珠海人才落户未成年子女随迁办理材料11-18

珠海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流程02-22

外国人落户珠海办理费用11-16

长沙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安置落户办理材料11-08

省内学历人才落户珠海办理流程11-13

珠海新生儿落户办理条件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