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投靠落户办理材料

时间:2024-06-03 19:02:36 户口

海口投靠落户办理材料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海口投靠落户办理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海口投靠落户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交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迁往乡村还需提交村民小组、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海口投靠落户条件

  一、父母投靠落户

  父亲年满60周岁、母亲年满55周岁(或父母已离退休)随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方可申请投靠落户。

  二、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互相投靠共同居住生活满一年的(以结婚证为准),可由本市户口夫妻一方申请,在本市投靠落户。

  三、子女投靠落户

  未成年人子女已随父亲或母亲共同居住生活的,可由父亲或母亲申请,在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落户。

  海口落户条件

  省内居民,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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