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单位有集体户落户南京高淳分局受理点

时间:2021-01-22 14:40:27 户口 我要投稿

南京单位有集体户落户南京高淳分局受理点

  集体户口是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的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京单位有集体户落户南京高淳分局受理点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京单位有集体户落户南京高淳分局受理点

  单位名称:高淳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高淳区淳溪镇康乐路195号

  电话:025-57347849

  积分落户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3、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拓展内容

  简化优化手续,方便档案转接

  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手续的通知》(宁人社就管[2018]1号),提出了优化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手续。对于应届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已在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开户的非公单位录用的,直接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档案接收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学校据此办理转档手续。录用单位为非公性质且未在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开设档案托管户的,需到录用单位注册批准机构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开户手续,以便接收毕业生档案。对于未在宁落实工作单位的落户人员,需将档案转入我市的,如户口落在自己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处或各区公安机关集体户的,落户人员需携带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发放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及身份证,到落户所在区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调档手续。户口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的,由落户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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