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寄养未成年人户口办理条件

时间:2024-06-23 15:25:20 户口

北京寄养未成年人户口办理条件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北京寄养未成年人户口办理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理条件

  1、申请人系不满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外)祖父母在本市无子女,可以解决一名(外)孙子女;

  3、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工作职工的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无法随身抚养,外省市无同等亲属投靠的;

  4、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职工,单位无基地和托儿设施,子女无法随身抚养,外省市无同等亲属投靠的;

  5、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6、被投靠人在京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办理地点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各公安分县局、派出所

  申请入户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

  所需证件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的父母和被投靠人同时签名);

  (2)申请人父母双方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3)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父母由内地调往青藏高原工作的,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要求来京投靠(外)祖父母的,须提供当地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由当地派出所证明子女父母籍贯及出生地,子女父母一方原是由北京迁出的,须北京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出证明;

  (5)申请人的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要求来京投靠(外)祖父母的,其父母所在流动单位的部、局、大队(处级)、小队(科级)四级证明,证明要写明父母具体工种、流动情况、有无生活基地和托儿设施;

  (6)(外)祖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单位人事部门、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或查档证明;

  (7)申请人父母在守岛部队、实验基地和总参三部前哨工作,要求将子女寄养在(外)祖父母处的,要有师级以上政治部门的证明;

  (8)(外)祖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农村地区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期限

  5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意见的通知》

【北京寄养未成年人户口办理条件】相关文章:

北京户口迁入办理条件11-30

子女随父亲入北京户口办理条件04-03

成都户口迁移办理条件01-25

乌鲁木齐户口迁入办理条件11-12

北京户口落户条件01-11

北京廉租房办理条件11-18

北京居民医保办理条件02-12

北京集体户口申请条件11-15

北京市户口落户条件02-24

北京集体户口办理指南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