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招商银行公积金业务办理地点

时间:2024-08-25 04:57:26 公积金

南山区招商银行公积金业务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山区招商银行公积金业务办理地点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山区招商银行公积金业务办理地点

  南山区招商银行公积金业务办理地点

  招行深圳湾支行,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331号中建钢构大厦首层,0755—22672792;

  招行世界之窗支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030号世纪假日广场A座(世界之窗地铁站C1出口),0755—82783145;

  招行西丽支行,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鼎新大厦东座首层,0755—23942357。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须提供购房及已付购房款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开发商账户,购房一年内有效)

  2、购二手房: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明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须承诺半年内办理房产过户(有效期限一年)。

  3、购房改房的:需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限一年)。

  4、职工参加本单位集资建房:须提供房改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集资建房协议书和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一年内有效)。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发证之日起1年内有效)。

  6、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C级房屋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须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另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附上中心和银行审批联)。

  8、支付房租: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支付房租、物业等与住房有关费用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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