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公积金中心电话

时间:2021-02-26 18:03:25 公积金 我要投稿

南陵县公积金中心电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陵县公积金中心电话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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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陵县公积金中心电话

  南陵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分部:0553—6816993

  芜湖公积金热线电话:0553—12329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咨询电话:0553—12329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山办事:0553—3883967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为县管理部:0553—6334159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办事处:0553—3830972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镜湖区管理部:0553—3883937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芜湖县管理部:0553—3883937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戈江区管理部:0553—3113307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繁昌县管理部:0553—3883937

  拓展: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须提供购房及已付购房款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开发商账户,购房一年内有效)

  2、购二手房: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明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须承诺半年内办理房产过户(有效期限一年)。

  3、购房改房的:需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限一年)。

  4、职工参加本单位集资建房: 须提供房改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集资建房协议书和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一年内有效)。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发证之日起1年内有效)。

  6、大修自住住房: 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C级房屋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须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另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附上中心和银行审批联)

  8、支付房租: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支付房租、物业等与住房有关费用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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