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提取网点

时间:2024-08-18 08:25:59 公积金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网点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哈尔滨公积金提取网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网点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网点

  办理地点:

  1、哈尔滨市尚志市一曼路69号

  2、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132号

  3、哈尔滨市五常市亚臣路298号

  4、哈尔滨市依兰县通乡路95号

  5、哈尔滨市双城区花园大街路100号

  6、哈尔滨市宾县迎宾尚城A区1栋西数路3门号

  7、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6-2号

  8、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年景路盛世华庭路3号商服号

  9、哈尔滨市通河县通江大街66号

  10、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路11号

  11、哈尔滨市延寿县西同庆街76号

  12、哈尔滨市平房区双拥路11号

  13、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路1号

  14、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6-2号

  15、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0号

  16、哈尔滨市阿城区金京赛丽斯小区15号楼路1、2、3门号

  提取流程: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印鉴。

  2、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3、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划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职工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领取。

  4、凡单位撤销、企业破产,职工现无单位管理的,可由职工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上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公积金提取。

  5、职工提取管理中心代管户内的公积金,应由职工本人携带相关手续办理,如职工死亡,应由法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相关手续办理。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网点】相关文章:

惠州公积金提取网点11-12

南京公积金提取网点有哪些11-22

东莞公积金提取网点一览11-09

上海离境提取公积金网点在什么地方02-10

罗湖区公积金提取网点周末上班吗02-13

珠海公积金提取建设银行网点电话是多少11-08

珠海公积金提取农业银行网点电话是多少11-07

南通公积金提取怎么提取01-25

上海出国定居注销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网点11-17

北京公积金提取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