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公积金提取条件

时间:2024-08-14 15:35:33 公积金

宜兴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宜兴公积金提取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宜兴公积金提取条件

  宜兴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1、购买本市(包括江阴、宜兴,下同)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

  2、购买本市存量房或异地自住住房。

  3、拆迁购买安置房。

  4、购买军转房。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

  职工大修自建自住住房。

  (四)离休、退休的。

  职工退休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五)支付房租的。

  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也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名下无还贷记录的,可按下列规定一年提取一次职工住房公积金。

  拓展:购买自住住房所需材料

  1、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

  (1)提取要件: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经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

  (2)提取金额:产权建立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发票开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且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支付的房屋总价。

  2、购买本市存量住房或异地自住住房:

  (1)提取要件: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2)提取金额: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且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支付的房屋总价。

  3、拆迁购买安置房:

  (1)提取要件:本人名下拆迁所购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购房发票原件,或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及结算清单原件。

  (2)提取金额:产权建立日期或结算清单开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且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支付的房屋总价。

  4、购买军转房:

  (1)提取要件:本人与部队签订的购房协议原件及付款收据原件。

  (2)提取金额:产权建立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发票开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宜兴公积金提取条件】相关文章:

宜兴公积金提取地址11-13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01-22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01-24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01-11

德州公积金提取条件01-21

咸宁公积金提取条件04-01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2-09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03-29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03-19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