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逐月还贷的办理流程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福州公积金逐月还贷的办理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理流程
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携相关材料到当时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管理部申请
办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均为同一承办的银行的职工;
(2)申请人在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未被限制使用;
(3)申请人的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贷12个月(含)以上且无逾期还款余额;
(4)申请时申请人未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原委托还贷业务停止办理)时间已满12个月(含)以上。
办理材料
(1)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如原件丢失的',应提供由贷款承办的银行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银行打印并加盖业务印章的的还款明细清单;
(4)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的同行储蓄卡;
(5)申请人为借款人或其他产权共有人配偶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公证书原件。注意每月15日不受理开通委托还贷申请及委托还贷终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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