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提取还房贷怎么办理?

时间:2022-10-17 21:54:20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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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提取还房贷怎么办理?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重庆公积金提取还房贷怎么办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重庆公积金提取还房贷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重庆市职工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自住房,可进行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办理材料

  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一)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1、《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须提供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增值税发票;也可使用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或加盖开发商财务专用章的首付款收据。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凭据,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以后各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借款人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二)购买我市行政区域以外新建商品住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1、《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须提供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增值税发票。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凭据,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以后各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借款人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一)购买我市二手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也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增值税发票或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

  4、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以后各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借款人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二)购买我市行政区域以外二手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增值税发票。

  4、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以后各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借款人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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