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西岗区公积金缴存网点电话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大连市西岗区公积金缴存网点电话,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连市西岗区公积金缴存网点电话
1、网点:西岗办事处;
2、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街76号;
3、营业时间:周一—周五8:30—16:00;
4、电话:0411—83705958。
大连公积金缴存标准
一、缴存基数: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平均工资额。工资总额的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
2、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被录用或调入后的首月工资。
3、个人缴存者的缴存基数按照大连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正整数倍确定。
4、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只允许调整一次。
5、缴存基数有上下限控制(下限为本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为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资的3倍)。
二、缴存比例: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指每月从缴存基数中计提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包括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2、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均不得高于12%。除个人缴存者或另有规定外,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相同,且同一单位下职工的单位缴存比例应相同。
三、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四、单位汇缴:
1、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职工本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其所在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自注册的每月发薪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当月工作时间未足月,单位当月给职工发放工资的,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4、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采取受托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个人缴存者应及时、足额将款项存入代扣代缴账户,由受托银行代扣缴存到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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