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吗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吗
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积金缴存比例
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8%-12%
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分为三类:
1、机关及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为单位及个人各占12%。
2、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缴存比例为单位及个人各占10%-12%。
3、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单位与个人各占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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