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死亡提取流程

时间:2020-12-22 20:05:23 公积金 我要投稿

南京公积金死亡提取流程

  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南京公积金死亡提取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南京公积金死亡提取流程

  南京公积金死亡提取流程

  1、职工提供身份证及相关材料;

  2、职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银行、分中心)申请提取;

  3、银行或中心(分中心)审核;

  4、银行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卡)。

  南京公积金死亡提取注意事项

  1、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方式

  1、已公证确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的。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详见附件)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2、未办理公证,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全部到场,且协商确定继承份额并签字确认的。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详见附件)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3、未办理公证,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无法全部到场,继承人可以委托其他成年继承人代为办理提取,需提供委托人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受委托人需在委托书上承诺将代提资金给受委托人。委托书需经职工所在单位盖章或公证。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详见附件)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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