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翻建自住房提取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东莞公积金翻建自住房提取办理流程,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窗口经办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出具《业务回执》;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
办理时限与额度
时限:
当场办结。
额度:
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翻建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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