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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业务流程说明
拍卖程序是指拍卖操作的整体过程,主要可分为四个阶段,依次为拍卖委托、公告、拍卖、拍卖标的物的交付。那么拍卖业务规则是怎样的呢?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拍卖业务规则的内容,欢迎阅读,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应届毕业生网论坛。
拍卖流程
拍卖业务的一般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
货主把货物运到拍卖地点→委托拍卖行进行挑选和分批→拍卖行编印目录并招揽买主。参加拍卖的买主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仓库查看货物→了解商品品质→拟定自己的出价标准,做好拍卖前的准备工作。拍卖行一般还提供各种书面资料,进行宣传以扩大影响。
2. 正式拍卖
正式拍卖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拍卖目录规定的次序逐笔喊价成交。拍卖过程中,买主在正式拍卖的每一次叫价,都相当于一项发盘,当另一竞买者报出更高价格时,该发盘即行失效。拍卖主持人以击槌的方式代表卖主表示接受后,交易即告达成.
3. 成交与交货
拍卖成交后,买主即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拍卖行分别向委托人和买主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佣金一般不超过成交价的5%。买主通常以现汇支付货款,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仓库交货条件到指定仓库提货。由于拍卖前买主可事先看货,所以,事后的索赔现象较少。但如果货物确有瑕疵,或拍卖人、委托人不能保证其真伪的,必须事先声明,否则,拍卖人要负担保责任。
拍卖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在金融类使用较多,在公共场所从.......元起价,价高者得.
拍卖,也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处置国有资产时,按照《拍卖法》对国有资产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延伸阅读:
法院拍卖流程
问:法院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法院拍卖,是指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查封其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拍卖被查封的财产。
那么,法院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我们以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财产为例,简单介绍一下:
第一步:委托拍卖 拍卖机构确定后,法院与拍卖机构进行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且应当载明拍卖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
第二步:发出拍卖公告 拍卖的财产为不动产(例如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于拍卖十五日前进行公告。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公众看到拍卖公告后,可以按照公告信息对拍卖标的、拍卖时间、保证金等信息有充分了解,选择是否参与。
第三步:拍卖交易 在这个环节中,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根据我国《拍卖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可知,并非任何人都可进行房屋竞买活动。 二、竞买人确定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另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三、拍卖过程中,被拍卖的房屋一般归最高竞价者(价格必须高于或等于保留价)获得。
第四步:拍卖成交 拍卖成交的,该竞买人获得房屋,拍卖公司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相应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拍卖房产过户,人民法院应向房管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买受人须持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以上为法院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的基本流程。
法院拍卖如何操作及注意事项!
问:涉及法院拍卖房产的买卖业务应如何操作,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如操作涉及法院拍卖房产的买卖业务,请运营同事联系所在大区的法务专员,由其提供经我公司法务部修订的《房屋竞买委托协议》,并签署根据业务单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后的该协议。
除此之外,还应重点关注下述问题:
1. 核实拍卖信息 运营同事应对拍卖房屋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房屋的基本信息、市场行情及相关费用等进行初步核实。明确“能否实地看房”、“拍卖公告在什么时候,以何种方式,在哪个媒体、网站或那些报纸上进行发布?”等问题,并进行核实、查询,以确保拍卖信息的真实性。
2. 严谨签署《房屋竞买委托协议》 (1)明确合同签署主体为房屋购买人(委托人)与我公司及第三人(通常所称的“中间人”,受托人),由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以拍卖的方式购买标的房屋。在签署协议时,应准确填写各方姓名、身份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准确填写拍卖房屋的具体地址及委托价格。 (3)明确我公司收取的佣金金额及具体支付时间。
3. 谨慎支付相关钱款,确保资金安全 (1)如向法院预交的拍卖保证金由第三人先行垫付的,为保障资金安全,房屋购买人向第三人支付的上述款项应由我公司代为保管,待房屋购买人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我公司再将上述款项转交给第三人,以冲抵拍卖保证金。 (2)竞拍成功后,应督促房屋购买人按照法院指示及时向法院指定的账户内支付相应的房屋价款。
4. 确保房屋购买人具备购房资格 根据我国《拍卖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上述法律规定都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了限定。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无条件的参与各种拍卖活动,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具备一定的资格。因此,若客户不具备购房资格,即使竞拍成功,也很有可能会面临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风险。为避免上述风险,提醒运营同事在操作此类型交易时,一定要审核清楚有意向的房屋购买人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针对涉及法院拍卖房产的买卖业务,我们重点提示了以上几点。因此类业务涉及主体较多,具体情况有时较为复杂,请运营伙伴们在实操中务必严谨,必要时咨询法务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