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时间:2020-11-05 09:29:5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基本的保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欢迎大家参阅!

201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开发区政工部、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聊人社发[2017]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开发区政工部、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职工就医负担,参考外地做法,结合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现对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

  (一)住院起付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医院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300元、600元、1000元。

  (二)住院支付比例。参保职工(含在职、退休)在各级定点医院住院期间发生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适当提高,具体如下:

  档次 分档区间(元)

  1、起付标准—30000 一级医院 90% 二级医院88% 三级医院83%

  2、起付标准30000.01—60000 一级医院92% 二级医院90% 三级医院85%

  3、起付标准60000.01— 一级医院95% 二级医院93% 三级医院88%

  (三)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7万元调整为10万元。

  (四)免责期。单位新增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后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自首次缴费或补缴之日起,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免责期调整为3个月,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免责期调整为6个月。

  二、调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一)缴纳标准。将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元(其中单位10元,个人5元)。参保单位在年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次性缴清本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全年的大额医疗救助金。

  (二)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8万元调整为20万元,支付比例9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30万元,30万元以上部分,由医保、个人各承担70%、30%,上不封顶。

  本通知自2017年3月9日起执行,有效期截至2022年3月8日。

  附:2017年新农村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

  2017年新农合报销比例

  新农合的报销主要可以分为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大病报销三类,三类报销比例如下:

  1、门诊补偿:

  (1)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 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2017年新农合报销范围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的,都可获得新农合报销,其报销范围主要包括药物报销、检查费用报销、床位费报销等。以药物报销为例,甲类药物基本可以报销,部分乙类药物可报销,丙类药物不能报销;以住院报销为例,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也是可以报销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内容不在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

  (1)自购药品费;

  (2) 超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费用;

  (3)挂号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中药煎药费、救护车费、陪客床位费、包床费、特护费、会诊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

  (4)非基本医疗(指特需门诊、专家门诊、床位费超过35元/日、医学美容、家庭病床等)的费用;

  (5)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伤及从事劳务过程中所受伤害、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职业中毒、医疗事故、违法违纪和他人原因引发的医药费用;

  (6)流引产;

  (7)各种整容、矫形、减肥、纠正生理缺陷和各种保健、预防性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

  (8)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所需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

  (9)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的医药费用;

  (11)已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以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

  (12)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

  (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