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时间:2020-11-04 18:30:53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天津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7月1日,天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具体上调多少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天津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欢迎大家阅读!

天津2017年最低工资上调标准

  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以下这些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需要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

  夜班津贴

  夏季高温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

  伙食补贴

  上下班交通补贴

  住房补贴

  最低工资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影响01、加班工资

  根据《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所以,低收入员工可获得的加班费会提高。

  影响02、年休假工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你的带薪年休假工资也会有所增加。

  影响03、病假工资

  根据《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影响04、试用期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试用期工资也将提高。

  影响05、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经济补偿金也将提高。

  影响06、经济损失赔偿费

  根据《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赔偿因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约定经济损失赔偿的每月扣除部分,但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影响07、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影响08、停工停产工资

  根据《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