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成都限贷新政

时间:2020-11-03 16:35:27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成都限贷新政

  4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发布房贷新政。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指出,为配合成都市做好房地产市场有关调控工作,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2017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方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成都限贷新政,欢迎大家了解!

  2017成都限贷新政

  1.针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

  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仍按原政策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全省非限购区域不低于25%。

  2.针对二套房,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限购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

  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住房限购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

  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据了解,通知自4月13日起实施。通知发布之日前,借款人通过房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定购、签约购买住房,或者银行业机构已经受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的,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原政策执行。通知未明确事宜继续按本通知前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附:2017年4·12成都调控新政

  1、新房转让“T+3”的限售新政“ 限购区域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新政解读】:

  “限售”的作用在于稳定市场,避免楼市投机资金“快进快出”式的操作手法,对楼市波动的`短线风险可谓“打蛇打七寸”。而对于正常的自住型刚需和改善型需求而言,不会受到这种2到3年的限售政策的影响。

  可以看到,今年3月以来各地颁布的政策中,不少地方将住房转手年限予以规定。截至目前已有多个地方出台“限售”措施,包括成都、厦门、福州、杭州、青岛、广州、河北承德、广东惠州等。

  2、限贷,天府新区首付不低于70%“成都市内11个住房限购区域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天府新区首付不低于70%,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本通知自2017年4月13日起实施。”

  图片来源于网络

  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对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新政解读】:

  由于住房的购买需要大量资金,所以住房贷款在其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首付比例越低,买房的“杠杆”就越高,就越能用较少的自有资金来撬动更大的资金以实现购房的目的。

  对于刚需型(首套房)的购房者而言,其购房和房贷需求予以保护。但是对于非刚需的购房需求而言,如果放任住房部门的杠杆比率过高,则会加大累积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

  3、“首套房”界定“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才可最低首付3成。

  【新政解读】:

  原文要求“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才可最低首付3成。其中,普通住房是一个专有名词。

  即是要求:你购买的房源需同时满足144平米(含144)以下,项目容积率1.0(含1.0)以上,及低于房管局的不同限价规定(详见下表)。

  今年3月成都主城区均价已接近15000元/平米,按此来看,即使购买首套住房的客户,也不一定能享受3成首付。

  备注:上表根据房管局2016年10月12日最新普通住房标准计算

  4、信贷界定信贷政策均按居民家庭界定住房套数及房贷,而非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