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如何区分

时间:2020-11-01 13:51:44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如何区分

  保险中,会涉及到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这三个名称,那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如何区分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如何区分

  投保人又称为要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同时作为受益人。

  在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实际上是被保险人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受益人。

  投保人、受保人、受益人的关系

  1、投保人与受保人为同一人,指定他人为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自己的配偶、成年子女或者父母,保证自己无论在与不在,责任和爱将永远传承。

  2、投保人与受保人为同一人,不指定受益人。不指定受益人的情况,未来的保险理赔就会等同于遗产,在法律条款下进行遗产分配。

  3、投保人与受保人为同一人,指定信托为受益人。指定信托为受益人的情况,未来的保险理赔就会直接进入信托,依据信托的意愿书进行分配,相对独立于继承法律条款并有相当的隐私性,目前国内的高端客户在境外比较多应用这样的模式。

  4、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完全分离。夫妻之间互相投保获得豁免权的保障,如妻子以自己的先生为被保人投保,指定成年子女为受益人。一旦发生风险事件,保单可以不用继续缴纳费用,但保障权益在保障期内一直存在。而这种设计,还可以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将不会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保单。

  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的主要权利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有一些特殊的权利,主要有:

  1、依法投保。投保权利是以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作为合法存在的基础。《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权利有一些约束,如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并且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具有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的权利,但是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不和超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额。

  2、复效请求权。复效请求权是根据复效条款而产生的合同恢复请求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存在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中。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不交付续期保险费,合同效力将依法中止。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在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并补交保险费后,投保人有权提出恢复合同的请求,根据法律的规定,该合同应当恢复效力。

  3、指定与变更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六十二条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有权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进行指定与变更。但是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方有效。如果被保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在指定受益人时,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个或数个为受益人,同时,在受益人为数个人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顺序或者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变更受益人必须书面通知保险人。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

  人身保险合同被投保人的主要权利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有一些特殊的权利,主要有:

  1、决定人身保险合同效力及保险单的转让或质押。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的同意是人身保险合同有效或者保险单合法转让的前提条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及其保险金额,在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的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无效;将根据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单进行转让或者质押时,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该转让或者质押无效。

  2、指定与变更受益人。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变更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3、保险金受益权的复归。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保险金受益权由受益人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受益权实际上复归被保险人。如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只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即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义务:

  (1)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并没有其他受益人;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并没有其他受益人。

  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主要权利

  1、受益权。依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指定,在发生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情况时,受益人有权获得保险金。当受益人是多个人时,则按照受益的.顺序和份额获得保险金。

  2、受益权的丧失。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或者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则将丧失受益权。

  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人的主要权利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人除了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外,还具有依法拒付保险金的权利。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保险人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人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过,如果投保人已交足了2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中,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应退还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