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煤改电政策

时间:2020-10-29 11:40:51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山西煤改电政策

  山西省日前制定下发《推进城乡采暖“煤改电”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完成50万户居民采暖“煤改电”任务,实现学校、医院、养老院、旅游景点等公益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村委会等电采暖全覆盖,到2020年,形成年均60亿度以上新增电力消费能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山西煤改电政策,欢迎大家阅读!

  《推进城乡采暖“煤改电”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替代燃煤小锅炉,有效治理雾霾天气,促进电采暖产业发展,消纳省内富余电力,提升全省城乡电气化水平,改善城乡用能结构和人居环境,通过空气源热泵、蓄能式电暖器、蓄能式发热电缆、大型热库、地源热泵等路径实现目标。

  通过开展采暖“煤改电”试点,逐步替代传统燃煤小锅炉,提高电能占终端消费比重,消纳富余电力,保障居民采暖,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推进城乡供热能源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2016年完成5000户居民、50个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管理办公区)采暖“煤改电”试点任务,在有条件的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厂房等公共建筑试点推广电采暖。“十三五”期间,全省力争完成50万户居民采暖“煤改电”任务,有条件地区实现学校、医院、养老院、旅游景点等公益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村委会等电采暖全覆盖,到2020年,形成年均60亿度以上新增电力消费能力。

  全面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用电价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对安装高效节能电采暖设备的居民用户,设备购置费用由省、市两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两级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户;省、市两级财政对采暖季低谷时段电价各补贴0.1元/度,每个采暖季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0度用电量;对安装高效节能电采暖设备的学校、养老院等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设备购置费用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管理办公区)现有采暖燃煤锅炉逐步实施“煤改电”,改造投资由省级财政在项目完成后,按投资额的平均水平给予10%的奖补。

  山西省电采暖供热电费优惠

  电采暖自2016年1月1日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峰段8:00时-22:00时;谷段22:00时-次日8:00时。峰谷电价相差约2角。

  电釆暖居民用户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实行分表计量的,其生活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采暖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每年采暖期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其他月份执行居民阶梯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