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时间:2020-10-21 16:37:40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标准低于员工本人实际工资的,以下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以供大家参阅!

  怎样才能那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享有生育津贴是生育的职业女性一项基本权利。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目前,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主要分两种: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都拿吗

  产假工资,严格地说是计划时代的称谓,那时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待遇也由所在单位支付,统称为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是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后,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内容;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对于已缴纳生育保险的企业,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过其支付的主体为生育保险基金。说得更明白点,生育津贴就是原来所说的产假工资。全面推行社会保险制度以后,为了与国际通用术语衔接,“生育津贴”这一名词逐步取代了原来的“产假工资”。

  这点,可以从很多地方法规和政策的表述中找到很多印证。如,《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女性从业人员生育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的,或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在法定休假期间内,“由领取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再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1月1日起实行)第三条中明确强调:“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

  既然生育津贴就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只不过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因此,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原则上,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可同时兼得。

  二胎还可以领生育保险吗

  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不论第一胎还是第二胎,均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待遇标准与一胎相同。

  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据了解,此前,深圳市未单独建立生育保险制度,2003年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里设立生育医疗保险。直到2015年,生育保险才作为一个单独险种开始推行,所以二者并不是同一个险种。

  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呢?

  具体包括深圳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而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深户居民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即可。

  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不同的是,生育保险费只需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职工个人不需支付,所缴费用为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5%。

  待遇方面,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实际上,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在孕产期间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等,而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则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深圳妈妈所休产假天数为193天(含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深圳条例规定晚育假15天),但只有正常产假能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不等同于产假工资

  那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吗?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二者不能画上等号。按照规定,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产假工资。

  例如,某企业有1000名职工,月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每月缴纳生育保险费5万元,那么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标准为每名生育职工每月(30天)1万元。当该企业职工甲原工资标准为每月7000元,职工乙原工资标准为每月1.3万元时,那么对职工甲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计发生育津贴,对职工乙按照每月1.3万元的标准计发生育津贴(其中1万元由社保发放,3000元由单位补齐)。

  值得注意的是,生育津贴并不是由社保机构直接发放给职工,而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保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此外,符合政策的二孩职场妈妈,与一孩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是一致的。此外,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深圳职工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领取

  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据悉,深圳的生育津贴统一由用人单位领取,企业领取生育津贴条件包括申请单位已办理参保手续,要申请生育津贴的职工已经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而且已经发放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的工资。

  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如果单位倒闭了,职工的生育津贴还能如数拿到吗?

  市社保局表示,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职工申请拨付津贴的,除了准备原来应由公司申请时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材料。市社保局提醒,因这种情况多会涉及劳动争议,职工需先申请劳动关系仲裁,解决劳动争议后,将裁决书一并提交以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