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失业保险费率

时间:2020-10-20 13:31:14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河北失业保险费率

  经省政府同意,近日,河北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规【2017】4号),河北省将连续第三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河北失业保险费率,欢迎大家查阅!

2017河北失业保险费率

  2017河北失业保险费率:

  通知显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河北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0.7%、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3%缴纳失业保险费。

  2017年1月1日后已按1.5%费率多征收的失业保险费,在2017年内核定缴费金额时冲减。

  经初步测算,降费率后全省今年企业和职工少缴纳失业保险费近9亿元,其中企业约5.4亿元,职工约3.6亿元。

 河北省地税局关于调整社保费软件中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经河北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规[2017]4号)。通知提出,自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3%缴纳失业保险费。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按照文件要求,河北省地税局将于2017年4月28日晚对社保费软件、网上报税软件中失业保险费率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社保费软件纳税辅导中失业保险(单位缴纳)费率由0.01调整为0.007;失业保险(个人缴纳)费率由0.05调整为0.003;

  二、失业保险申报表中的单位缴纳费率调整为0.007,个人缴纳费率调整为0.003。费率也可以自行修改,便于征收调整前的失业保险费款;

  三、网上报税系统同步进行费率更新。

  在这里提醒您,在5月份办理缴费业务时,务必核实软件中的费率是否准确,如在缴费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主管地税机关联系。

  路北地税宣

  2017年4月25日


  拓展阅读:2017河北失业保险金各市最新标准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日前,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我省将从2017年1月1日起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人均为1010元。

  调整后最低标准比原最高标准还高

  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是2015年3月1日起实行的,每月为650元~930元。

  按照《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在综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提高我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

  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人均为1010元,最高1090元,最低940元,其中最低标准比调整前的最高标准还高出了10元。

  失业金占最低工资标准的比例升至近七成

  失业保险金的上调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息息相关,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四个类别地区分别为1650元/月、1590元/月、1480元/月、1380元/月,调整后全省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为1525元,平均增幅12.5%;目前我省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为469元。

  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月人均为1010元,占全省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66.2%,比调整前提高了7.5个百分点。

  地区分类由四档变两档

  此外,本次失业保险金调标,按最低工资标准地区分类将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划分为两档。

  这是因为,我省失业保险已实行市级统筹,同一统筹地区失业人员享受相同的失业保险金待遇,便于统筹地区内失业人员流动。为此,本次调标按最低工资标准地区分类由原来的四档改为两档。

  其中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市、华北油田为第一档;承德、张家口、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为第二档。

  按缴费年限分三阶段计发,每个阶段标准不一

  本次调标,将职工参保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满1年不满5年、满5年不满10年、满10年及以上。

  三个阶段分别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9%、62%、66%三个比例分两档确定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第一档(地区)为970元-1090元;第二档(地区)为940元-1050元,平均1010元,较上次涨163元。

  调整后我省标准处全国中游水平

  河北这次调整,保持与周边及中部省份失业保险金标准基本一致。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人均1266元、天津1030元、河南1160元、安徽1033元、山西1025元、湖南1010元、江西925元、湖北909元。我省为795元,提高到1010元后,处于中部省份中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