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行政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0-10-20 11:25:00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行政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预算业务是行政单位的一项重要管控内容。行政单位受托责任完成的优劣、员工素质的高低都体现在预算绩效之中。每位员工都应重视预算管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行政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阅!

2017行政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2017行政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预算管理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三条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财政局按法定程序审核、批复。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组成,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第四条 单位要依法将取得的各项收入列入预算,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更不得隐瞒或少列。

  第五条 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严格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据实申报和核定。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严格依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及中期财政规划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及工作目标,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执行严格的申报、评审、立项、审核等程序,由财政局结合年度财力状况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等审核后报请市政府审议。

  第六条 单位要加强对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在部门预算中未统筹安排的小型或零星维修项目,当年不予追加。

  第七条 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不予采购。

  第八条 单位要按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上报部门预算,经财政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部门预算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依法批复。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 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单位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使用未开展绩效评价的,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资金,并予以通报。对项目执行中问题较多、使用效益差的,除督促整改外,还要削减或取消以后年度专项预算。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十条 单位要严格执行下达的财政预算批复,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确需执行追加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申报、论证、实施、绩效评审及验收制度。专项资金要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资金预留在部门进行二次分配,不得跨预算层级拨付资金。

  第十二条 单位要加强对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的管理。基本建设及大型维修改造项目,需要立项的必须按程序审批立项,不得化整为零规避立项。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要报财政局评审工程概预算,未经财政局批复概预算的项目不得列支财政资金。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认真做好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公务卡的管理,及时做好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公务卡开办、变更及注销工作,确需设立特殊专户的,应当严格实行财政审批、人行核准制度,不得违规开设账户和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四条 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规范支出管理,减少现金支出和大额提现,严禁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其他账户转账。

  第十五条 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严禁自行扩大发放范围,严禁乱发津补贴,对无法纳入工资统发范围内的其他个人补贴支出要规范管理。

  第十六条 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运行成本。

  第十七条 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出差管理制度,公务出差严格实行事前审批。要严格执行差旅费支出规定和开支标准,不得在差旅费中报销除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议开支标准、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的规定。坚持谁开会谁出钱的原则,不得转嫁会议支出。不得以训代会,不得突破规定的会议时间和扩大会议规模。会议费报销必须一事一结。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定点场所出具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据实核拨。对未按规定发生的会议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第十九条 单位要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制度。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据实核拨,其他培训经费从单位部门预算中自行解决。单位要严格执行培训费开支标准和各项规定。培训费报销必须一事一结。报销时应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服务机构出具的费用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对未按规定发生的培训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加强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和财务核算,确保车改政策的`落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燃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严禁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暂未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应当从严控制新车购置及配备标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第二十一条 单位要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达到限额标准的,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批复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申报采购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采购,做好采购项目执行、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资料备案等各环节工作。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制度,严格资产管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都要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购置、改变资产用途、处置国有资产;要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资产管理流程和岗位职责,定期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四章 会计基础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立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职责,会计、出纳及审核岗位必须分设,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所有从事财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会计从业任职资格。对单位财务人员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第二十四条 单位要加强财务人员、公章及电子印章的管理,及时做好财务人员操作财政财务系统UKEY及电子印章的申领、变更及注销工作。严禁将不同岗位的UKEY及电子印章由一人管理及使用。

  第二十五条 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二十六条 单位要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手续;要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七条 单位要规范费用报销审核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确保支出行为合规、票据真实有效、审批手续和附件齐备。不得虚列事项套取现金,不得报销不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的票据,不得报销单位名称不全或不规范的发票,不得使用虚假发票,不得违规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其他单位内部往来票据和白条入账。

  第二十八条 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年度决算前,要全面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项,不得隐匿收入或虚列支出。年度终了,要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编制部门决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

  第二十九条 单位要做好部门预决算依法公开工作。单位要在财政批复预决算后的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预决算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内容外,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模板公开,并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预决算公开的方式方法,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强化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 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及本财务管理办法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05〕96号)同时废止。市政府其他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2017行政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目的

  为全面反映公司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经济运行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针对性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预见性,全面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分析的评价指标、分析内容、分析方法和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财务分析工作。

  第三条 财务报告评价指标

  总结和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本金利润率、销售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社会贡献率等。

  第四条 财务分析内容

  〈一〉资金分析

  主要分析资金来源的构成及其合理性,资金分布情况及各类资金占用的结构比例,资金使用的效果及其合理性。通过资金分析着重指出资金在筹集、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潜力,提出进一步改善资金管理的建议和措施,促使企业提高货款回收率,压缩资金占用,减少资金使用,加速资金周转,确保资金收支平衡,以保证生产经营及基建、技改、还贷任务的资金需要。

  〈二〉 成本分析

  主要分析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及与上年平均可比单位成本的对比分析,剖析影响本期成本变动的因素及产品产量、材料消耗量、费用支出额分别对成本升降的影响数额,揭示成本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降低成本的具体措施,以促使生产部门提高产品产量,降低材料消耗,压缩制造费用。

  〈三〉期间费用分析

  主要通过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的本年计划及上年同期对比分析,剖析影响本期期间费用与计划、与上年同期相比而变动的因素,分析各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揭示费用支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压缩各项费用支出的具体措施。

  〈四〉 销售收入分析

  主要通过销售收入与本年计划及上年同期的对比分析,剖析影响本期销售收入增减的因素,分析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结构分别对销售额的影响,揭示销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潜力,提出增加销售收入的具体措施。

  〈五〉利润分析

  主要通过本期利润完成情况与本年计划及上年同期的对比分析,剖析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税金、销售成本、销售结构、期间费用、营业外收支等因素对本期利润的影响,分析影响利润变动的主、客观因素,揭示经济运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寻找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提出增加利润的具体措施。

  〈六〉 财务状况分析

  主要是通过偿债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与本年计划及上年同期的对比分析,剖析影响各财务指标增减变动的原因,揭示经济运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寻找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

  第五条 财务分析的职责

  〈一〉 财务分析由各财务部负责编制,于次月5日前报财务部。

  〈二〉 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的财务分析,于次月8日前报分管领导,经签批后报总经理及相关领导。

  第六条 财务分析的方法和程序

  〈一〉财务分析的方法主要有对比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连环替代法、差额分析法和定基替代法等。实际在进行分析时,应根据不同的分析内容合理选用不同的分析方法。

  〈二〉 财务分析要遵循以下程序:

  1. 明确分析目的,广泛收集资料,全面掌握情况;

  2. 通过采用指标对比分析等定量分析法,找出差异,计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3. 分析经济活动中存在的矛盾,抓住关键问题;

  4. 综合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条 编写财务分析报告的要求:

  〈一〉 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事物的联系,用全面地、发展地观点看待问题。

  〈二〉 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坚持定量分析为主;

  〈三〉 分析内容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 观点正确,证据充分,用数据说明;

  〈五〉 综合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六〉 财务分析报告要编报及时。

  第八条对财务分析中发现的问题

  财务部应下发书面整改通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并抄报公司分管领导。在要求的整改期限内,逐月对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并提出奖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