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旅游惠民政策

时间:2021-04-10 16:14:44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年旅游惠民政策

  2016年,县委、县政府全力实施“乡村旅游、全域旅游、全民旅游、四季旅游”的富强富县战略,我县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为了让全县百姓共享我们旅游发展新成果,掀起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的.热浪,让工作、生活在外地的阳城人春节回乡期间,可以赏美景、解乡愁,为“悠然阳城”品牌做口碑推广,县委、县政府决定在2017年继续开展旅游惠民活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旅游惠民政策,欢迎大家阅读!

  优惠对象

  (一)持本县身份证的城乡居民

  (二)持外地身份证的原籍阳城居民

  (三)持外地身份证在阳城的工作人员

  惠民政策

  (一)持本县身份证的城乡居民

  凭本人身份证可在惠民期间免门票游览我县A级景区(皇城相府、蟒河、上庄古村、海会寺、郭峪古城、相府生态园、九女仙湖<不含船票>),每个景区限一次。

  优惠期限:2017年2月3日(正月初七)——2017年12月31日

  老年人、军人、残疾人、记者等特殊人群,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特别说明:为避免人流拥挤,持本县身份证的城乡居民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期间,不享受优惠政策。

  (二)持外地身份证的原籍阳城居民和持外地身份证在阳城的工作人员

  凭原籍所在的村委或相关乡镇、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到旅游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在惠民期间免门票游览我县A级景区(皇城相府、蟒河、上庄古村、海会寺、郭峪古城、相府生态园),每个景区限一次。

  优惠期限:2017年1月28日(正月初一)——2017年2月25日(正月二十九)

  老年人、军人、残疾人、记者等特殊人群,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特别说明:

  县旅游中心办公地址:建设南路43号(县体育中心南3楼);联系电话:0356-693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