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7

时间:2021-04-10 09:23:00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7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7,欢迎大家参阅!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7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7

  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类: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非住房类:

  1.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 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

  (2).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

  3.退休类;

  4.出境定居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6.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7.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8.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注: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房产贷款本息的;

  3. 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的;

  4.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有逾期贷款未归还或虽已被担保公司代偿但尚未还清的。

  拓展阅读:2017长沙住房公积金用途

  用法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用法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用法三:租房

  1.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用法四: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用法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1.离、退休的;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8.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用法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法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主要以人工语音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基础服务,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供业务指南、业务查询、业务受理等扩展服务。